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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局 司法为民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3-13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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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大局 司法为民

——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

光明日报记者 靳昊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今年的报告有哪些亮点,去年人民法院工作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

  记者: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形式和内容上有什么新特点?

  姜启波:从形式上说,可以概括为“三多三新”:亮点多,报告回顾工作部分用了33个小标题,每一个小标题都是比较饱满的工作亮点;数据多,报告一共有110处数据,完整勾勒出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概貌;各地的经验多。报告体例比较新,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门作为报告的一大部分;案例新,在新型的案件或者有代表性的案件中选取了一部分非常典型的案件;附件新,形式上作了更新,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具有科技感、互动感。

  从内容上看有4个明显特点,主要体现在4个“紧”字上:一是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全文出现“贯彻”一词19处,“落实”20处,“服务”37处,“保障”14处。二是紧跟新时代发展步伐,报告通篇都体现了新时代的特点,比如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发展理念。三是紧系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报告中出现的“人民”“群众”这样的字眼有39处,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交通安全,依法惩治暴力伤医,惩治“套路贷”、校园贷,保护生态环境,制裁恶意欠薪,惩治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犯罪,都一一作了回应。四是紧贴法院改革发展,报告用“改革”一词33处,体现了人民法院融入国家改革发展大局,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法院发展的创新实践。

  记者:近些年来,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步提高,中国也被很多人称为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人民法院在打击犯罪以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姜启波:2018年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犯罪、保护人民,审结一审各类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一方面,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充分发挥刑法的威慑功能。另一方面,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促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比如,针对老百姓关心的“菜篮子”“米袋子”“药瓶子”这些安全问题,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打击,严惩疫苗造假犯罪等。严格区分民间借贷和“套路贷”诈骗,进行精准打击。针对公交车上的犯罪,比如抢夺方向盘等问题,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将这类犯罪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记者:三大攻坚战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人民法院在服务三大攻坚战中做了哪些工作?

  姜启波: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一是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设立了上海金融法院,联合中国证监会推进证券期货纠纷的多元化解,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以及涉房地产、地方债等案件。二是在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方面,专门出台符合保障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同时严厉惩处一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的犯罪案件。三是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出台保障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21条意见,同时严惩各类污染环境的犯罪,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全面实施,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记者:报告中提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姜启波:司法审判的一个基本功能是解决纠纷,打击犯罪,但是还有一个功能是通过司法的公正来引领社会风尚。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若干意见》,去年我们根据中央文明委的要求,结合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来积极地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同时,我们还坚持以公正裁判来确立一些行为的规则。

  人民法院坚决保护英雄烈士的名誉权,保护英烈的形象,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同时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通过对社会关注的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等案件的审理,向社会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见义勇为行为、制止犯罪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13日 05版)

[ 责编:徐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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