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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大群众系上“保护绳”和“安全带”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9-23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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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点评】

  作者:黄庆华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西南大学分中心研究员、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防灾减灾既关系公共安全,也与千家万户的财产安全密切相关。近年来,全球气候持续变暖,极端天气和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灾害显著增多,破坏性加剧,给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双重挑战。如何增强公众财产安全意识、完善财产风险防范和损失分担机制,已成为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提高公众财产安全保护水平,减少个人和家庭财产损失,其关键在于推动灾害风险应对理念和方式实现三个转变。

  其一,从被动“补救”转向主动“预防”。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与灾后补救相比,事前防范更有利于减少损失、降低成本。通过提前排查隐患、做好财产防护、合理配置保险等方式,可以降低突发灾害对个人和家庭财产的冲击。

  其二,从个体“自担”转向多方“共担”。自然灾害往往影响范围广、损失规模大,单个家庭和经营主体的承受能力有限。保险可以通过分散风险、提供赔付减轻个人或家庭损失,政府可以通过政策支持、灾害救助等方式提供基本保障。个人、保险和政府共同参与,有助于减轻灾害造成的经济压力,提高社会整体应对灾害的能力。

  其三,从短期“应对”转向韧性治理。自然灾害造成的影响往往具有持续性,住房、农作物和生产设施受损,不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后续生活和生产经营。韧性治理强调提升个人、家庭乃至社会在灾害冲击下的承受、适应和恢复能力,形成具有安全韧性的灾害应急准备以及防灾减灾救灾一体化的应对模式。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此背景下,财产风险类型不断增多、风险传播速度持续加快,对公众财产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从现实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众财产风险防范意识仍显不足。随着基层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不少群众已养成台风来临前转移车辆、暴雨前检查排水设施等习惯,但总体来看,公众防灾意识仍更多聚焦人身安全,对住房、商铺、车辆、农业设施等财产安全重视不够,对灾害风险区域、保险责任范围及家庭财产防护措施了解不足。

  二是市场化风险保障能力尚未充分释放。面对重大自然灾害,仅依靠居民储蓄和政府灾后救助,往往难以覆盖集中发生的大额损失,需要进一步发挥保险、再保险和资本市场的风险分散作用。近年来,农业保险、车险、住房保险和巨灾保险不断发展,但部分财产保险仍不同程度存在覆盖面不足、地区和群体间保障水平不均、重大灾害风险过度集中等问题。

  三是多方风险分担和协同机制仍需完善。重大灾害往往同时影响居民家庭、农业生产、企业经营和公共基础设施,仅靠个人和市场难以完全应对。一些地区仍存在防灾基础设施相对薄弱、部门间信息共享不足、灾后救助与市场保险衔接不够顺畅等问题。

  为防范自然灾害所引发的多领域、关联性财产损失,应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和分担机制,形成个人有意识、市场有能力、政府有支撑的多层次风险保障体系。

  强化个人主动防范,提高财产风险管理意识。加强灾害风险教育和财产安全知识普及,引导家庭和经营主体主动了解居住地、经营场所周边的灾害风险和预警信息,定期排查住房排水、电气、门窗、车辆停放、农业设施等风险点,做好重要证件和财产信息备份。灾害来临前,及时转移车辆和易损物资,做好必要的财产加固和保险配置。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灾害风险保障能力。根据不同地区灾害特点,进一步丰富住房、农业设施、小微企业经营财产等保险产品,提高保障的针对性和可获得性;充分发挥再保险“分洪蓄水”作用,将单一保险机构难以承受的大额风险在更大范围内分散,并探索巨灾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拓宽风险分担渠道。同时,发挥保险公司、风险评估机构和科技企业的专业优势,推动保险服务由单纯“灾后赔钱”向“灾前识别风险、灾中协助减损、灾后及时补偿”延伸,使市场机制既能“赔得起”,也能帮助群众“少受损”。

  健全政府制度保障,筑牢灾害风险兜底防线。首先,强化灾害风险的前端防范。完善灾害风险地图和重点风险清单,健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监测预警能力。加大城市排涝、防洪工程、农村住房加固等防灾基础设施投入,从源头降低财产受损风险。其次,完善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保障。针对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等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群体,可以通过保费补贴、政策性保险等方式提高基本财产保障水平,推动灾害救助与保险保障更好衔接。最后,筑牢重大灾害风险兜底防线。对于特大型暴雨洪水、地震等可能造成巨额损失的自然灾害,应完善财政、保险、再保险等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在市场难以充分承受损失时发挥政府兜底作用,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后恢复提供保障。

  (项目统筹:光明日报记者 陈海波、张胜)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23日 07版)

[ 责编:杨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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