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缀珠成链:战国齐陶文的年代研究
演讲人:吴良宝 演讲地点:中国国家博物馆国博讲堂 演讲时间:2026年7月

吴良宝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出土文献与战国文字、历史地理研究,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战国及秦代地名全编”、国家语委重大项目“出土文献典型资料分类整理与解读研究”等,主持在研课题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出土先秦文献地理资料整理与研究及地图编绘”等。
齐陶文,即战国时期齐国刻画或钤印在陶器上的文字,分刻款与印款两类,是年代较早、存世量大的古文字实物。齐陶文信息量大,为研究战国文字、东周陶器断代、齐鲁地理、齐国政治制度、手工业与量制(“量制”指古代的度量衡标准体系,其实物载体即“量器”)提供了第一手材料,是研究先秦史的重要文物资料。本期讲座主要介绍学界关于齐陶文年代考察的相关讨论。

山东博物馆“泰山:东方岱宗 万物始生”展上展出的战国文物。新华社发
齐陶文的发现与著录
战国齐陶文的发现与搜集,始于清代晚期的陈介祺。到1880年,其所收陶文已达四千多件,辑为《簠斋藏陶》(未印行)。陈介祺曾自撰联语“陶文齐鲁四千种,印篆周秦一万方”以自况。
晚清与民国时期代表性的陶文图录包括端方《匋斋藏陶》、刘鹗《铁云藏陶》、太田孝太郎《梦庵藏陶》、王献唐《齐鲁陶文》、周进《季木藏匋》等。近年来结集出版的陶文图录则有高明《古陶文汇编》(1990年)、王恩田《陶文图录》(2006年)、徐在国《新出齐陶文图录》(2016年)、成颖春《齐陶文集成》(2019年)。
目前已经公布的齐陶文有多少种,尚无准确统计数字。《古陶文汇编》“三·山东出土陶文”共1383个编号,《陶文图录》“卷二·齐国(上、下)”收录3091件陶文(其中辞例重复的较多),《新出齐陶文图录》共收录1392件齐陶文,而《齐陶文集成》收录不重复的齐陶文共有1951种。加上2025年新公布的山东安丘市“上高密”系列陶文(《印学研究》第二十一辑),不重复的齐陶文总数已经超过两千种。



齐陶文及燕陶文拓片。资料图片
齐陶文年代研究回顾
关于齐陶文的具体年代,晚清与民国时期学者即做过相关推定尝试。例如陈介祺在《秦前文字之语》《簠斋尺牍》中将齐陶文视为“三代古匋文字”,吴大澂则直接定为“六国时”之物。客观而言,齐陶文的年代研究一直是学术上的薄弱环节,学界多笼统地看作战国时期之物。限于辞例、内容较为单一,陶文资料始终未能像商周金文图录那样标明其年代,这实际上不利于进一步挖掘齐陶文的史料价值。
目前研究齐陶文年代的主要方法有三种:一是考证立事者“陈某”是文献记载中的某人,进而可推知该陶文的年代;二是综合考察考古发掘出土的齐陶文(临淄齐故城、山东新泰)以及墓葬出土陶量等(济南天桥区战国墓)。墓葬、遗址往往有地层关系、伴出物等具有年代信息的材料,这些信息可为考订陶器、陶文年代提供年代范围。“量”是古代用来量取粮食等物多少的标准容器,多为陶质或铜质,相当于今天的标准升斗。“陶量”即陶制量器,器上往往钤印官署或陶工的“立事岁”“某里某”等文字,是齐国量制体系的实物载体;三是考察陶文中的称谓,目前可知“公”字系列、“主”字系列涉及“田氏代齐”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分别是春秋晚期以来姜齐时期、田齐时期官量,官量即当时官府颁定的标准量器。
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这三种方法的一些应用案例。
首先是通过考证人物推断年代。齐文字资料中出现的人物,有的是明确见于传世文献记载的。比如国差坛铭文“国差立事岁”中的国差,就是《左传·成公二年》中记载的齐国上卿国佐。
晚清时期学者就注意到了齐陶文“立事者”的身份问题,并试图联系文献记载的人物。陈介祺率先指出,齐陶文中出现的“陈某”就是齐国的田氏,这是凿破鸿蒙的第一步。他在误释“向”为“白”的情况下,判断“陈向立事岁□之主釜”陶文中的这位“陈白”就是陈常的孙子田庄子“白”。唐兰认为,“陈向”是春秋晚期的“田常”(《陈常陶釜考》,《国学季刊》第五卷第一期,1935年)。张政烺认为,“平陵陈得立事岁系公”陶文中的“平陵陈得”以及子禾子釜中的“陈得”是同一人,即春秋末期齐国陈僖子乞的少子田惠子得(《“平陵陈得立事岁”陶考证》,国立北京大学潜社《史学论丛》第二册,1935年)。“立事岁”是齐陶文的纪年方式,意为主持政务、监造器物的年份;“陈”氏即后来代齐的“田”氏,因此齐陶文中的立事者都是田齐贵族。这正是当初学者试图将齐陶文“陈向”“陈得”与文献中记载的田氏人物对应,进而推定年代的背景。
需要说明的是,结合数十年来学界对齐陶文的研究成果,以今天的认识来看,“陈向立事岁□之主釜”确定是田齐时代的陶量文字,而“平陵陈得立事岁系公”陶文的真伪尚存疑,因此陈介祺、唐兰、张政烺等前辈根据这些资料对陈向、陈得的具体人物考证和断代意见都是不可信的。但是这种考证方法仍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当代学者仍在沿用这一方法,对齐陶文中出现的立事者与文献记载的齐国人名续有考证。比如,董珊推断“奠阳陈得”就是齐湣王时的孟尝君田文(《战国题铭与工官制度》,2002年),张振谦认为“陈怛”就是《战国策》《史记》中的齐湣王、齐襄王时期的田单(《新泰陶文陈怛考》,《中国文字学报》第三辑,2010年)。徐在国认为,新泰陶文中的立事者“陈贺”就是太公田和(公元前386年立为诸侯)、“陈匽”就是齐威王与宣王时的田婴等(《谈齐陶文中的“陈贺”》,《安徽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张新俊认为,沂水刻画陶文中的立事者“陈逨(逑)浅”得名于越王勾践(《〈夕惕藏陶续编〉文字考释二则》,《战国文字研究》第九辑,2024年),考虑到勾践的在位时间,则“陈逨(逑)浅”立事岁陶文的年代应不早于战国初期。不过,由于对齐陶文的释字尚有争议、人物同名干扰等具体原因,这些对齐陶文中人物的考证意见,大多有待进一步验证。
其次是综合考察考古发掘的遗址、墓葬。借助考古遗址、地层、器形和器物组合等方式,对齐陶文的时代作出较为科学的判断。以山东新泰出土的资料来看,新泰一中、城北砖厂是官营制陶作坊,出土了“奠昜陈得叁,某”“陈某立事岁,某”“陈某”等陶文,发掘报告断其年代为“战国”;新泰南关出土了“平昜市升”等官量陶文,其年代为“战国”;新泰南西周遗址则是居住遗址且存在民营制陶作坊,出土的多是单字陶文,其时代是“春秋晚期至战国”;新泰西南关发掘的也是民营制陶作坊,其时代是“战国中晚期”(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考古学系等《新泰出土田齐陶文》,文物出版社2014年)。比较遗憾的是,这些地层的推断年代相对宽泛,对目前齐陶文的年代研究作用不大。
出土官量陶文的墓葬资料,可举出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战国土坑墓(《山东济南市天桥战国墓的清理》,《考古》1997年第8期),出土两件捺有“市”字的灰陶量,器物完整的01号,容积4226毫升(容水)。简报没有说明墓葬的年代,从同墓伴出的铁足铜鼎来看,可以类比的资料有河北平山中山王墓出土的同类大鼎,因此推断这应是一座战国中期晚段的墓葬。与遗址地层相比,有确切墓葬组合与伴出器物(如铁足铜鼎)作参照的陶量,往往能给出更具体的年代坐标。
对于早期私人收藏、没有明确出土地点的陶文,则可以利用考古类型学方法,先将陶文所在的器物进行断代,再据此推断陶文的时代。这方面的论著以孙敬明《齐国陶文分期刍议》(《古文字研究》第十九辑,中华书局1992年)为代表,将钤有陶文的器物分为鼎、豆、壶、罐、钵五类,在此基础上利用考古类型学的方法将陶器进行分期,进而确定陶文的时代。按照这一方法,孙氏将齐陶文分为四期,分别对应春秋晚期、战国前期、战国中期、战国晚期四个时间段。不过,该文成文较早,所列举的样本数量偏少,表中所分出的一期和二期的诸型豆,有些仅凭器形难以完全分出时代前后;把“王卒”陶文的出现时间推定在春秋晚期,也失之过早。因“王卒”等陶文含“王”字称谓,而史料记载齐国君主直至战国中期始称王,推断此类陶文年代理应不早于战国中期。
还有一些案例,可以根据齐文字中的大事纪年来推断年代。一些齐文字中的时间或事件明确见于文献记载,为部分齐陶文的准确断代提供了难得的年份定点。陈璋方壶、圆壶(《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22·12410、12411)是最为典型的资料。陈介祺旧藏陈璋方壶,现藏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1982年江苏盱眙出土的陈璋圆壶,现藏南京博物院。方壶、圆壶有几乎相同的文字,其中“隹主五年,奠昜陈得再立事岁”,较为罕见地同时使用了君主莅位年数和大事纪年两种纪年方式。所谓“隹主五年”,指齐国国君在位第五年,属君主纪年;“陈得再立事岁”则是“陈得再次主持政事”之意,属大事纪年(立事岁)。两套纪年指向同一年,正可互证以锁定年份。壶铭“隹主五年”的“主”,也常见于齐陶文。张政烺(1935年)释为“主”,陈梦家(《六国纪年》,学习生活出版社1955年)较早指出这是齐宣王五年(公元前315年)齐国伐燕之事,李学勤、祝敏申(《盱眙壶铭与齐破燕年代》,《文物春秋》1989年第1期)申论了这一断代意见。“奠昜陈得再立事岁”和“隹主五年”记录的是同一年份,由此可知见于陶文的“奠昜陈得再立事岁”也在齐宣王五年。
顺带说一下,关于齐陶文、金文中“再立事岁”“叁立事岁”的“再”“叁”含义的讨论。所谓“立事岁”即“主持政事之年”,是齐系铭刻(陶文、金文)的纪年习语;“再立事岁”“叁立事岁”即“第二次主持政事之年”“第三次主持政事之年”。关于这里的“再”“叁”究竟是届数还是年数,直接关系齐铭刻的断代,故学者反复讨论。以往学者大多认可李学勤的观点,即“再”“叁”是任职届数(《战国题铭概述〔上〕》,《文物》1959年第7期),而每届任职年数待考。只有汤馀惠(《战国铭文选》,吉林大学出版社1993年)、孙刚(《东周齐系题铭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等少数学者认为这是任职年数。统观公孙潮钟铭“陈匊立事岁,十月己丑”等材料,推断立事、再立事、三立事的时间可能只有一年,否则会与其后的月份与干支纪日记载冲突;陈璋壶铭“奠昜陈得再立事岁”对应的是齐宣王五年,第二次立事的时间不可能是两年或两年以上。因此我认为,汤、孙两位学者“每次任职的时长只有一年”的意见是对的。
再次是对称谓变化的考察方法。方濬益《缀遗斋彝器款识考释》(1925年后人整理)已经注意到陶文“王区”,提出了“殆齐威王称王以后所造官区也”的推测意见。虽然方氏将“主区”误释为“王区”,但是他注意到“王”应该和齐国君主称“王”有关,确是非常敏锐的思考。张政烺《“平陵陈得立事岁”陶考证》(1935年)释出了“主”字,明确提出“主釜、主豆、主区,皆量名,与公量实相对”,“古者大夫称‘主’,又称‘家’,则主釜等器为家量又奚疑焉”。这一释字意见虽然被陈梦家《六国纪年》(1955年)等论述所采信,但学界大多仍然相信“王”字说。比如《新泰出土田齐陶文》推测,“公”字陶量同时印有“某里某”“公+量名”,“或许是某一些贵族势力商业行为或者政治斗争的产物”,在释“主”为“王”的情况下,“王”字似乎指的是田齐国君称王之后的齐威王等,这些量具应该符合当时国家法定标准,而与公量有所区别。
“公量”指官府标准量,“家量”指大夫之家的量。“王”“主”之释直接牵动着出土陶器的年代判断——如果释为“王”,则此类量器可判定为齐威王称王之后所制,由此以断齐陶文年代下限;如果释为“主”,则既可指宗主也可指国君,年代特征就很不明显。由于解读不同会影响陶器年代结论,这一问题才会被学者反复争论。
丘光明注意到,《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收录的“公豆”“公区”陶量的容积(1300毫升、4847毫升),已经大大超过了“右里”铜量的量值(1024毫升),超出了可允许的误差范围,二者应该不是同一种量制,因此她推测“公”字陶量应该是齐国旧制的量器(《试论战国容量制度》,《文物》1981年第10期)。这个意见是可信的。
刘钊《齐国文字“主”字补证》(《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三辑,2010年)重申“主”字之释,指出齐文字中能用辞例确认的“王”字,最上边都没有那一点,而“豆、区、釜”量名之前的“主”字又从来不写成三横一竖的“王”;并且沿袭张氏之说,相信“公豆、公区、公釜”是姜齐旧量,“主豆、主釜、主区”相当于陈氏家量。
裘锡圭《齐量制补说》(2019年)进一步提出,“公区”都是合文形式(合文指古文字中把两个或多个字合写一处,作一个字占位的特殊写法),“区”都是写成三个口;“主区”一般不作合文,“区”省略为两个口,这些都说明“公区”早于“主区”;“公豆、公区、公釜”同时钤有“大蒦昜寿所为”印文,“主区”也钤有“大蒦昜寿所为”(《步黟堂藏战国陶文遗珍》),说明“公”字齐量、“主”字齐量的时代是先后衔接的;“公”表示公家,本来姜齐、田齐都可以使用。作为陈氏宗主的田和在列为诸侯之前本应称作“主”,成为齐国国君之后,为了区别姜齐旧量的“公量”,所以要把量名的“公”改为“主”;“公”字系列量器是战国早期齐国使用的姜齐旧量,“主”字系列量器是田齐建立之初就已开始推行的新量,具体时间可能是在迁齐康公于海上(公元前391年)至田和列为诸侯(公元前386年)这一期间。公元前391年田和迁齐康公于海上,姜齐名存实亡;公元前386年周安王正式立田和为诸侯,姜齐被田齐取代。在此数年间,“主”字新量出现以别于姜齐“公”字旧量,合乎逻辑。
至此,经过众多学者递相研究,目前数量众多的齐陶文(主要是官量)资料得以划分为“公”字(姜齐时代)和“主”字(田齐时代)两大系列,时间界点就在公元前391年至公元前386年之间。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齐文化博物馆。崔立来摄/光明图片
齐陶文年代研究举例
根据上文梳理,我们分别考察姜齐及田齐时代齐陶文的年代问题。
(一)姜齐“公”字系列陶文
姜齐时期齐国都城临淄的官量陶文,比如“公豆·大昜寿所为”“公区·蒦昜匋里人丘”“公釜·蒦昜匋里人丘”等,标明器名、陶工人名,但不需要标明制作地。
这一时段内地方各县的官量陶文,可举出安丘出土的“夕昜公豆”、沂水出土的“……岁之公釜”(《夕惕藏陶续编》)等。其中,“夕昜”是地名,也见于齐威王时兵器“陈侯因咨造·夕昜右”戈(《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31·16887)。
沂水出土的“立事类”刻画陶文几乎没有完整的辞例。从“……岁之公釜”等相对明确的内容看,没有标署陶器的制作地名,这和安丘出土的“夕昜公豆”陶文差异比较明显。可见,“公”字系列的姜齐官量,当时在标注上不仅都城、地方之间存在差异,各县邑之间也有区别。总之,战国早期姜齐地方县邑所造量器上需要标出地名、器名,或标明立事者及立事年份、器名。
(二)田齐“主”字系列陶文
“公”字系列、“主”字系列陶量文字存在一个过渡期,上举“主区·大蒦昜寿所为”(《步黟堂藏战国陶文遗珍》)即为明证。因“大蒦昜寿所为”印同时见于“公”字量与“主区”,说明两系量器由同一管理机构先后承制,时代前后衔接。此外,从熊长云披露的田齐新量“铸阿□升”陶量(转引自:裘锡圭《齐量制补说》,《中国史研究》2019年第1期)也可以看出,田齐立为诸侯之后,县邑制作的官量铭文同样存在“地名+量名”的格式,其年代应该是在战国中期。
田齐时期的陶文格式已经多样化,李零等学者曾大致将其分为“陈某莅事”类、“陶者市籍”类(某巷某里某、某里某)、“量器”类(“市”类、“廪”类)。这些陶文很少有可以断代的直接信息,但可以通过立事者、出土地、疆域变迁等因素来考察其年代范围,以下试举几例。
(1)“立事岁”
前文所举陈璋方壶、圆壶“隹主五年,奠昜陈得再立事岁”是齐宣王五年(公元前315年),由此可知山东安丘陶文“奠昜陈得立事岁,上高密豆”、天津静海陶文“奠昜陈得再,右廪”、新泰陶文“奠昜陈得叁,仆”的准确年代。同一立事者陈得既见于新泰“叁立事岁”,又见于齐宣王五年陈璋二器,因此可将新泰陈得陶文的年代定在公元前315年前后。这样的例子还可举出临淄齐故城出土的石磬铭文。
济南九宫阁齐国文字博物馆收藏的临淄出土残石磬,上有朱书文字:“隹王十又五年,王孙陈吉立事岁,季冬甲申,王自将,迁宋之获也”,石小力认为这是齐湣王十五年(公元前286年)伐宋时的战利品(《山东九宫阁齐国文字博物馆藏东周石磬概述》,《西泠闻韶——春秋战国齐石磬铭特展图录》,西泠印社、中国印学博物馆编,2024年8月),“王孙陈吉立事岁”可由此确定在公元前286年。齐陶文“□门内王〔孙〕陈吉……亭□”(《陶文图录》2·2·2)、“王孙陈吉再,左廪”(《翰齐斋藏陶》002)的制作也是在这一年。
(2)出土地与疆域变迁
今天津静海区、河北容城市南阳遗址、文安县广陵城遗址、任丘市南陵遗址、河间市“高丽城”遗址数次出土“陈枳上,左廪”“市鈢”“右廪”“蓍陵市鈢”等齐国官量残陶文,这几次齐陶文的出土地点都位于齐、燕边界之处。天津静海所在的区域,战国早期起就是齐国的北疆;《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齐威王时(公元前355年左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此处的“徐州”就是东平舒,位于河间地区。战国早期齐国北境基本上是以《禹贡》黄河的下游故道为界,大致在今河北安平、任丘、大城一线与燕国接壤,此时的河间地区归属齐国。
天津一带、河间地区等齐国北疆转归燕、赵的时间,当在公元前284年燕昭王派遣乐毅领军攻齐之后。田单复齐后,今天津、大城、任丘一带归属燕国。因此,前引静海、任丘、河间等地出土的“市鈢”“右廪”“陈枳上,左廪”“蓍陵市鈢”等陶文的年代下限就截至燕昭王伐齐之时。至于容城的南阳遗址,处于燕国常态疆域范围之内,出土“……立事岁”“市鈢”等齐官量陶文,可能与战国中期齐宣王短暂占据燕国有关。
《陶文图录》2·23·3、《齐陶文集成》1·108·1收录了“南宫左敀”陶文。“南宫”地名还见于齐国“南宫左”戈(《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30·16564)以及赵国官印“南宫将行”(《古玺汇编》0093)、济南出土的赵国兵器十五年南宫令戈等。“南宫”与“东武城”相邻,北面与“昌城、扶柳”等城邑接近,战国中期“南宫”处于赵、齐、中山三国交界之处。公元前294年中山被灭国之后,又发生齐湣王灭宋、燕昭王伐齐等重大历史事件。赵国在五国伐齐、田单复齐期间趁机先后夺取齐国的昔阳、麦邱、昌城、高唐等城邑。南宫由齐国转归赵国的时间大约在齐宣王末期至齐湣王早期,此后再未复归齐国。因此这一时间线可以作为齐国地方县邑“左敀”机构制陶的时间参考。
(3)燕昭王伐齐等重大历史事件的影响
齐宣王伐燕、燕昭王伐齐等重大历史事件在齐陶文字资料上也有所反映。例如,燕昭王占领齐国六年(公元前284年至公元前278年),并实施郡县统治。山东临淄齐故城曾出土一件“左市”陶罐,《齐陶文集成》引用李家浩意见认为,“左市”的“市”是燕国文字书写风格;临淄出土的“右□巷尚毕里季罟”、临邑出土的“戚居攻市”等陶片,又具有明显的燕国陶器特征,有学者认为应该是燕昭王伐齐、乐毅治理齐国时的陶文,因此齐国境内出土燕国陶器或量制、器形受到燕国影响均有可能。这件陶罐上的印文是典型燕文字的写法。无独有偶,燕国就有“左市”官印,但印面形制与陶罐“左市”明显有别。这种印面边框有凸起的特点,仅见于部分齐国官印,比如“齐立邦鉨”(《师米斋所藏古铜印》、《汉瓦砚斋古印存》)以及“昜都邑□徙盐鉨”“徙盐之鉨”等(《古玺汇编》0198、0202)。陶罐印文使用典型燕文字,而借鉴了齐官印特殊形制,这是当时燕、齐两国相互影响的结果。
燕国陶器在铭文旁边往往有所谓“乳突纹”(《古陶文汇编》4·7),即器物表面凸起的小乳钉状装饰纹,在已经公布的齐文字陶器上也时常可见这样的纹饰。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燕昭王伐齐期间未曾占领的齐国即墨、莒二城也受到了影响。这方面的例子,一是学界熟知的莒城内出土的“明”刀币铸范,“明”刀币是战国燕地通行的刀形铜币,因币面有“明”字得名;齐国莒城出土此刀币铸范,侧面说明了燕国刀币对齐国货币的影响;二是莒县故城刘家菜园子村出土一件“市区豆”田齐豆量(《莒地陶文》),也有这样的纹饰。凡是具有这一特征性的齐陶文,其年代都在且不限于燕昭王伐齐这一时段。这是学界以往不曾留意的断代方法。
小结
给齐陶文标定年代是一件烦琐而重要的工作,能让数量众多的陶文资料进一步发挥史料价值,方便后世研究先秦度量衡、国别文字、官营匠籍、都邑布局等问题,还能为田氏代齐、齐湣王灭宋、燕昭王伐齐等重大历史事件提供相应的实物证据。从此角度来看,齐陶文的年代标尺一旦定准,便可以成为连接古今、沟通文献与地层的时间坐标。
自清末齐陶文被发现至今,已一百五十余年,历代学人赓续不辍,对拓片、字形、容积、人物与制度反复考证,努力缀珠成链,齐陶文的历史价值也由此愈加彰显。
《光明日报》(2026年09月19日 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