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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本体论与政治学的“知识革命”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8-2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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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澄海全球发展与安全高等研究院院长)

  研究历史一贯为学界所重视,但我们惯常使用的“历史”概念,长期局限于方法论和认识论层面,如“历史地看问题”等日用而不觉的思维方式,以及国外社会科学中历史社会学、历史制度主义等学科范畴和方法论概念。上述这些“历史”,指的都是“历史的方法”,即以历史为解释工具去分析解释各种现象和问题。

  历史政治学被视作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破题”之作,其关键词是“历史本体论”,这揭示出一个被遮蔽的维度:“历史”不仅具有方法论和认识论功能,其本身更是一种类属存在,即历史是一种本体论性质的范畴。否则,我们常说的“历史连续性”中的“历史”指什么呢?其必然是类属存在的绵延,而不仅是某种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承续。这意味着,除了以历史去解释问题,历史本身的属性也需要研究,从而释放其固有的类属价值。这一发现,使得历史政治学在政治学说史上具有新范式价值,进而催生出理论的革新。

  为什么历史是一种本体性的类属存在

  人类历史起点的差异,表现为各自的类属性质。尽管所有人类社会都经历了从部落到国家的演进,但这个过程的组织化程度却大不相同。西方以“多统”形态进入历史,中国则自秦代就确立了大一统的国家形态,这种起点差异是“历史的方法”所无从理解也无法解释的,人类学家长期研究给不出答案,最终以未能触及本质的“born to be”(与生俱来)敷衍了事。而正是这种差异性,使得不同文明在2500年前左右分别形成了各自决定不同走向的“轴心文明”,今天的我们依然处于这些“轴心文明”的历史连续性之中。当然,每个现代文明都与其“原生”文明存在差异。

  因此,看起来最具一般性特征的“历史”概念,其实是基于差异性的类属存在:历史一定是指具有类属性质的文明史、国别史或制度史,正如文明、国家、制度等一般性概念只有被划分为何种文明、哪个国家、什么制度等具体的类属存在时才具有实质意义。而所谓“历史连续性”,正是这些类属存在的连续性,而不是认识论或方法论意义上的“历史”的连续性。历史的主体无外乎文明、制度等实体性形态,它们本就是本体性的类属存在,并由此演绎出相应的政治理论,如中国的大一统、天下观、民本、仁爱,当代西方的“文明冲突论”、政体论、“历史终结论”以及“民主转型学”等。也就是说,各种政治理论都是基于类属存在而存在,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上的历史只是研究基于类属存在的政治理论的方法。这就是历史本体论命题的根本意义:类属存在会催生政治理论,因为类属存在本身需要得到解释,而政治理论是回答类属存在的历史政治理论,这就为构建新的政治理论提供了可能性。

  进一步看,历史是文明、制度等各种亚类属存在的总体性、一般性的类属存在。历史之所以被称为“类属存在”,首先是因为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的行为起点上存在的差异性。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曾区分历史的社会面向和国家面向,即历史有国家史与社会史的类属差异。虽然人类最初都处于家庭、村落、部族的社会史中,但东西方形成国家的时间差距是如此之大,不同地区和国家就有了流淌在血液中的秉性——社会史或国家史。

  具体而言,欧洲的“多统”传统非常强大,到16世纪才开始诞生现代国家,此后仍不断“找回国家”,可见其社会史的烙印之重。而在中国,春秋战国虽然是延续数百年的“多统”社会史,但诸侯列国还是按照西周形成的“率土之滨,莫非王土”之大一统追求去思维和行动,至秦汉终成大一统国家形态。此后虽然也有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等分裂时期,但有政治抱负者无不追求大一统,所以此“多统”非彼“多统”。中国历史的内在属性就是大一统,中国史本质上是“国家史”或“政治史”,中华文明是政治文明或国家文明。吕思勉和钱穆等史家都认为中国以政治史见长。

  厘清了“历史是什么”即历史本体论问题,“历史的方法”便有了新的意涵。以往,我们笼统地、一般性地使用“历史”一词,将历史主义当作最一般性的认识论,将历史社会学视为一般性的学科概念。但一旦明确历史的类属存在性质,就必须追问:“历史的方法”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历史的方法”?若不清楚历史是一种类属存在这一前提性知识,“历史的方法”便可能会将人引入歧途,可能会将从一种历史中得出的结论机械套用于另一种历史之上,以一种历史去诠释另一种历史,将特定历史演绎出的政治制度和思想观念视为普遍真理,在学术上也可能会不加甄别地盲目移植。比如,历史社会学在中国有将近半个世纪的历史,为什么到今天仍举步维艰?根源在于,西方历史社会学依托社会史,探究国家如何从社会中萌生,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运动;而中国史本质上是政治史,侧重研究的是国家如何塑造社会并巩固大一统,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运动。以西方社会史的框架研究中国政治史,终究是张冠李戴。再如,历史社会学有一个主题“战争制造国家”,这在欧洲是对300多年国家形成史的概括,但对于中国而言,这是一个两千多年前的故事。以300多年的剧本去演绎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实属错位;反过来,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历史剧本去验证欧洲300多年国家形成史,同样荒诞。根本问题在于,我们习惯于在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上使用“历史”,却不追问历史本身是什么,更未意识到历史本身是一种类属存在所演绎的类属关系。

  历史本体论命题为我们讨论或发现新的政治理论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同时也为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供了坚实的本体论依据。

  历史本体论与政治发展规律研究

  人类的政治发展有规律可循吗?这里首先需要确立一个政治发展的初级目标——国家的形成。在西方比较政治学那里,国家的诞生就是现代性的标志:在国家诞生之前,欧洲长期处于中世纪神权政体之下,那段千年历史被归为“传统”;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则以官僚制为基础的国家为界,划分出了“传统—现代”的区隔。确立了“政治发展指向建立国家”这一初级标准,便可以找到政治发展的规律,而这个规律根植于历史本体论命题。

  既然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人类起点上的差异是与生俱来的,那么这一类属存在便构成了我们认识政治发展的确定性、起点性的制度结构,这一制度结构的变迁轨迹是如此显著,堪称“规律”。

  社会史的结构性起点。类属存在在本质上是一种结构性关系,即人类生存的结构与关系。从古希腊的158个城邦国家、古罗马帝国的事实性分封自治,到中世纪封建制乃至绝对主义国家时期,几千年来,西方最鲜明的特点就是自治、多元主义与战争。在狭小的空间与地域中,生存就是王道,所以资源分配方式必然是竞争式、对抗式的。所谓“战争制造国家”,正是结构性起点在历史连续性中的结果。国家以民族为单元,而在民族国家内部仍为多元主义政治,“大王”搞不定诸多“小王”,不得不以代议制这一充满张力的制度安排来分配资源。严格说来,西方现代性在政治上集中表现为民族国家与代议制的同步生成。一言以蔽之,欧洲通过竞争性、对抗性乃至频繁的战争的方式促成现代国家和以代议制为基础的政治制度的出现,国家和制度因此具有与生俱来的竞争性和对抗性,竞争性分配资源成为其政治发展的一般形式,而代表多元势力的代议制则具有普遍性。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非西方国家也实行了代议制民主。在西方到来之前,殖民地基本处于部落制或世袭封建制状态,国家尚未形成,处于社会史的多中心主义状态。这种社会结构恰好被殖民者的“分而治之”策略所利用,由此建立起代议制和多党制。然而,这些国家非但没有走向现代化政治发展,反而陷入政治衰败。这是因为代议制民主强化了其原生社会结构,事实性封建制得以巩固,南亚、东南亚、南美、非洲皆不乏此类案例。

  社会史所演绎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代议制。在社会史中,政治制度是因变量,经济社会是自变量,政治制度是经济社会力量博弈的结果,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英国代议制的形成过程。简言之,政治服务于经济社会。在未经社会革命的国家,代议制是以家族为中心的地方主义政治的现代性载体,现代性政治并未能催生实质上的现代化,反而形成了形式上的现代性政治与传统社会结构之间的巨大张力,政治衰败因此而产生。即使在那些被战争抹平社会结构的地区,如果政治制度不是行政主导型而是“议会主权型”,指向现代化的政治发展最终都可能是政治衰败。政治发展并非直线型,很多国家出现了“逆发展”,二战前曾经最富裕的几个南美国家便是明证。

  国家史的结构性起点。中华文明是政治文明或国家文明,大一统贯穿始终。大一统即得天下,得天下首在得民心,为此必须实现“正名”(良序社会)和“致治”(有效治理)。自西周以来,以民心为内在追求的治理,构成了政治变迁的一般形式与规律。而且,支撑大一统的官僚制系统如此发达,政治就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存在或自变量,经济发展或社会变迁是因变量或它变量。不同于其他文明的宗教属性,中华文明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文明或国家文明。

  “物之不齐,物之情也。”不同的类属存在演绎出不同的发展规律,这从根本上回答了为何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具有必然性。比如,全球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中,只有中国是在国家史基础上演进发展而来的,实行大一统和民主集中制,其余国家都是在社会史基础上形成的,基本实行多元化的代议制民主。历史的类属性决定了,因绵延数千年之久,社会史的国家很难发展为政治史的国家,但政治史的国家则有可能演变为社会史属性的状态——历史上的多次分裂即为明证。在比较研究中,不能以数量多寡来衡量真理的普遍性或特殊性。中国在两千多年前就是与众不同的存在,是世界上最早熟的政治文明;美国政治学者福山亦承认,以西方的现代性标准衡量,中国在秦朝就已进入现代性政治,而西方直到16世纪才出现以民族国家—官僚制为标志的现代性政治,其他地区则更晚,大多是20世纪前半叶民族民主解放运动的产物。

  不能以社会史基础上的政治标准去衡量政治史基础上的国家,认为基于社会史的国家形态是普遍的。不但如此,对比较文明有深刻见解的英国史学家汤因比甚至认为,西方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不成熟的前半期,中国文明是人类文明的成熟的后半期,中国文明将领导21世纪的世界。汤因比的观点,与其说是预言,不如说是他基于对文明属性的深刻洞见而提前半个世纪公布的“答案”。

  历史本体论与现代政治理论研究

  现代政治理论,本质上是主要国家现代化道路的理论投射;而现代化道路的不同,又根植于人类结构性起点上的差异性即不同性质的历史。因此,作为历史存在的现代化道路研究,必将呈现出政治理论的历史属性。

  历史本体论的一个重要发现是,历史的类属存在不仅决定了政治发展道路,也隐含着政治发展规律;政治理论正是对这一规律的探索与表达,是基于相应发展道路与制度形态形成的政治学说。换言之,历史本体论决定着政治变迁方式,政治变迁方式塑造了政治制度的样式,而政治理论就是对相应的政治发展道路和政治制度的集成式表述。

  从“多统”社会史出发的政治发展道路充满着竞争、对抗乃至战争,由此形成的政治制度必然是充满张力的代议制,西方政治理论正是对这种道路和制度的肯定,其线索始终围绕代议制下的多元主义权力斗争展开。相反,从大一统政治史出发的政治发展道路,追求的是正名、民心、致治,其政治理论必然内嵌“和合”文化的基因。可见,历史的类属存在决定了政治理论的历史性和地方性,几乎所有的政治理论都是“历史政治理论”。

  “什么是政治”“什么是国家”等元概念以及现代化道路等一般性政治命题,都是对政治变迁方式与制度形态的理论总结。以对西方政治学具有重要影响的马克斯·韦伯关于政治就是权力分配的经典定义为例,其背后就是欧洲历史上连绵不断的战争所催生的民族国家与代议制政治制度,但韦伯并未追问为何资源分配以战争方式进行、为何政治制度天然带有对抗性。历史本体论可以弥补这一缺失:不同性质的历史具有不同的制度变迁方式,演绎出不同的政治制度,并催生出相应的历史政治理论。

  基于社会史产生的政治理论必然具有竞争性、对抗性特征,政治或国家的概念如此,理性选择主义方法论亦如此。若将这类理论直接套用于政治史国家,比如以是否有代议制为标准衡量其政治合法性,无异于以社会史的变迁方式和政治制度去否定国家史的变迁方式和政治制度,从而否定大一统国家形态和民主集中制政体,这种“否定”显然是荒谬的。相反,大一统国家理论和民主集中制理论正是对国家史的制度变迁方式和由此产生的政治制度的写照。其实,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正是在事实性的历史本体论意义上区分了两种政治合法性标准,西方诉诸所谓“宪政民主”,而社会条件完全不同的非西方国家则以热爱和平、遵守法律和政治协商为准绳,罗尔斯所言“社会条件完全不同”,实则指向不同的类属存在。

  由此可见,历史本体论可视为建构或辨识政治理论的根本依据。以历史本体论为核心假设的历史政治学,不仅构成理解政治理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还具有分析现实政治和建构政治理论的功能。既然是一种独立的政治理论,便不仅能平等对话,更可以在对话中实现超越。必须指出的是,历史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社会的普遍追求;历史政治学主要致力于解释人类走向现代化道路和构建现代国家的组织化程度的差异性,它并非人类政治发展的唯一诠释框架,却无疑是一条重要的解释路径。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21日 11版)

[ 责编:邢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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