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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与新媒介文艺面面观】
作者:王玉玊(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
网络文学是一种类型文学,这是长期以来大众对于网络文学的一个普遍判断。但如果我们细审近几年出现在主流商业类型小说网站榜单前列、入选各类重要奖项的幻想类网络文学精品力作,如《诡秘之主》《深海余烬》《道诡异仙》等,却会发现它们其实都很难被归入任何一个既有的类型。这些作品往往杂糅各种类型的世界设定要素,却又能形成自成一体的原创世界。依托于可以自由组合的“设定”进行更加灵活的世界观与角色构建,放弃一体集成的传统网络文学“类型”,正在成为网络文学叙事的一个鲜明趋向。那么类型与设定的关系是什么?类型叙事为何向设定叙事发展?

在网络文学商业化初期,网络文学曾产生过一批典型的文学类型,比如都市类型的《何以笙箫默》、修仙类型的《凡人修仙传》。图是根据《何以笙箫默》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剧照。资料图片
无限流被视为网络文学超越类型叙事的逻辑起点
尽管类型这一概念有其漫长的前史,但当代大众文艺中成熟的类型始于好莱坞商业类型电影,这是非常明确的。在一个成熟的好莱坞电影类型中,视觉元素、造型风格、主人公的角色身份、基本情节套路、故事走向、角色与情节的价值指向等都有一定之规,这就是类型最典型的存在形式。

在网络文学商业化初期,网络文学曾产生过一批典型的文学类型,比如都市类型的《何以笙箫默》、修仙类型的《凡人修仙传》。图是根据《凡人修仙传》改编的同名电视剧剧照。资料图片
可以看出,所谓类型,就是一套生成性的叙事规则系统,为创作者和受众所共知共享。对创作者而言,类型化的文艺作品必须依托于这套规则系统被创作出来,这套系统对于创作者而言是限制,也是助力;对受众而言,类型规则帮助他们形成清晰的期待视野,让他们快速理解故事、代入角色。在网络文学中,一个类型通常包含四方面内容:一套世界设定要素的集合;一套角色及角色关系设定要素的集合;一套与世界观和角色相匹配的经典叙事桥段、叙事套路的集合;以及由前三个方面共同携带的价值指向,或曰“爽感机制”。
简单来讲,一个类型实际上是将一束设定要素(包括人设与世界设定要素)和一套最能凸显这些设定的叙事动能和叙事张力的情节套路集成在一起,形成的固定化叙事规则模板。这一套叙事模板诞生于网络文学作者与读者的欲望需求,因而所有设定和情节套路都围绕满足这一欲望需求的“爽感机制”生成,而这一“爽感机制”又必然有其社会性的价值指向。
在网络文学商业化初期,也即21世纪第一个十年中后期,网络文学中也曾产生过一批典型的文学类型,比如修仙升级文。这类故事通常发生于中国古代风格的架空世界,包含修仙升级体系、灵根天赋体系、灵石经济体系、灵兽灵草资源体系等一系列世界设定要素;男主人公最初通常是无人看好但不肯自甘平凡的草根少年,凭借对力量的渴望、韧性与勤奋爬上修仙升级的天梯;逆袭“打脸”、偶遇金手指助益修炼、不断战胜更强的对手等则是与修仙升级文绑定的常见情节套路;而这一套“莫欺少年穷”、逆袭走向力量巅峰的“爽感机制”直接关联着21世纪初市场化进程中个人奋斗可以快速实现跃升的成功学神话。这些成熟类型,以及源源不断的反类型尝试,共同促成了网络文学最初的繁荣。
到了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期之后,网络文学中便几乎很少再诞生如此完整、成熟、稳定的新的叙事类型了。关键性的转折点出现在2015年前后——无限流迎来繁荣,迅速从一个小众类型变成能够占据各大主流网站榜单半壁江山的强势类型。无限流可以视为网络文学超越类型叙事的逻辑起点,其基本叙事特征是,以一个主神空间串联多个副本世界,主人公需要依据主神空间的规则,依次前往不同的副本世界,完成副本任务。
在一部无限流小说中,每一个副本都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小世界,不同的副本世界可以拥有截然不同的规则与“画风”,比如,第一个副本是现代都市,第二个副本是古典修仙,第三个副本是末日废土,第四个副本是星际科幻……一个叙事类型是无法原封不动地在副本世界中搬演的,它必须被改写,以匹配于主神空间制定的总规则。也就是说,任何叙事类型进入无限流副本世界的过程,都是这个类型被拆解、重组的过程,它将遗失它本来携带的许多情节桥段、叙事套路乃至于价值指向,被拆散为一系列设定要素,然后按照新的规则重新装配。于是,原本被集成封装好的成套的类型,在无限流中被逐一打散为一堆可以独立使用的设定要素,设定叙事由此跃出类型叙事的窠臼,迎来高速发展。
设定以更灵活的装配方式和更迅捷的演进速度,匹配于网络时代大众文艺的创新需求
为什么类型叙事在今天面临解体,设定叙事代之而起?这与媒介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

2025年度中国网络文学影响力榜上榜作品展。资料图片
成熟的类型叙事系统之所以首先在好莱坞电影中产生,是因为好莱坞电影拥有稳定的受众反馈指标——票房。对于在院线集中、大规模上映的好莱坞电影而言,可以精确统计的票房数字直观地反映了大众对作品本身的认可或拒绝,这种大众反馈在好莱坞电影工业中逐渐积累,从而渐进性地将孤立的电影故事提炼为一种大众认可的叙事模式,这就是类型。对于类型叙事而言,创作部门对受众的反馈越敏感,提炼出的生成性规则系统就越精细,迭代速度也越快。而以好莱坞电影为代表的类型叙事,就是在以影视广播为主导的大众传媒时代诞生的最典型的大众文艺生成性规则系统,它是由当时创作者与受众的交流频率、创作者把握受众意见的精细度所决定的。
到了网络时代,一方面,依托于网络平台,创作者与受众的直接、即时交流成为可能,另一方面,网站后台数据统计能够为创作者提供更加精确的受众画像,创作者对受众反馈的敏感度极大提高。在当前网络环境下,传统类型叙事的迭代速度,已经无法与受众反馈的周期和精度相匹配,无论是在网络文学中,还是在微短剧中,类型叙事都已经越过了自身的极限。一个类型还来不及形成定式、稳固自身,就已经被迭代了。于是,类型解耦,被还原为设定,设定以其更灵活的装配方式和更迅捷的演进速度,匹配于网络时代大众文艺的创新需求,日益成为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的重要叙事模式。
与其说设定叙事是对类型叙事的替代,不如说设定叙事是类型叙事自然发展的结果,是类型叙事真正的自我实现。由今日的设定叙事反观类型,则所谓类型,实际上就是在设定推演发展的连贯过程之中,截取一簇相对稳定、常常被共同使用的设定束,并将这束设定和经过市场验证的、与之相匹配的叙事套路封装在一起,由此形成的生成性叙事规则罐头。而反类型和类型迭代,通常也是通过改变类型罐头内部的某一个或某几个设定完成的。
类型叙事与设定叙事的优势差异,造成了两者在不同受众中的分层差序格局
设定代替类型,作为构成网络文学的基本叙事要素,受到今天作者与读者的普遍认可。但类型并未消失。在今天网络文学的创作格局中,一个明显的趋势是:越是偏向于精品化的、具有更强的思想性与艺术性的作品,便越倾向于设定叙事;越是偏向于下沉市场的、以快节奏的直白爽感吸引读者消费的作品,便越倾向于类型叙事。这是因为类型叙事与设定叙事的优势是不同的。
类型叙事的优势在于可控、易操作、易理解。因为设定与情节桥段都已经事先封装集成,所以只需要在既定类型套路中做简单的替换工作,就可以创作出质量稳定的作品,而谙熟对应类型套路的读者则可以获得稳定的期待视野,只需要理解极少量的新增信息,就可以快速沉浸于作品之中,获得阅读快感。
设定叙事的优势则在于其灵活性、敏感性与开放性。设定要素的集合并非一成不变,每时每刻,新的设定要素都在生成,旧的设定要素都在迭代。而设定要素的生成与迭代,归根结底是社会生活变迁,大众情感需求流变的结果。大众在社会生活中的经验、情感与想法会迅速凝结为设定,成为网络文学叙事新的组成部分。正是这一机制,保证了网络文学与社会现实的密切互动,在恣意飞扬的幻想故事中,始终保持一份与时俱进的现实关怀。
而当作者将零散的设定组合起来,创建世界与角色,进而生成叙事的时候,所有设定都必须经历一次由作者主导的合理化过程,也即由散点化的设定,转变为连贯合理的世界、生动鲜活的人物、可感可信的情节。所以,相比于类型叙事,设定叙事要求更多的作者参与,对设定的筛选与使用,以及整个合理化过程,都渗透着作者独特的文学理解,为作品带来原创性的审美魅力与思想维度。
正是类型叙事与设定叙事的优势差异,造成了两者在下沉市场与精品化创作中的分层差序格局。
无论是类型还是设定,共同归属于类型性文学
美国学者托马斯·沙茨在类型研究经典著作《好莱坞类型电影》中区分了“类型”与“类型性”这两个概念。如前所述,“类型”是一套由设定与叙事桥段、套路封装而成的生成性叙事规则系统,而“类型性”则是一个更加宽泛的概念。
具有类型性的文学具备如下两个特征:其一,能够为读者提供稳定的叙事预期;其二,作品与现实的关系不是一种反映论式的直接关系,而是以生成性规则系统为中介的间接关系,或者说,类型性文学的现实指向、价值坐标是预置于生成性规则系统之中,并在作品中最终得到落实的。
在这个意义上,网络文学始终是一种类型性文学,无论其基础是类型叙事还是设定叙事。网络文学为读者提供三种极其稳定的叙事预期:升级、言情与解谜。在网络文学中,升级指向个人与自我的关系,是对自身力量与道路的不断确证;言情指向个人与他人的关系,涉及主体间复杂关系的建立与维持;解谜指向个人与世界的关系,这一点与传统的侦探悬疑故事有所区别,当前网络文学中的解谜往往最终指向揭示世界的终极真相与真理,归根结底是在一种控制论的逻辑下理解世界的结构与运行模式。
网络文学始终是在生成性规则系统中被创作出来并获得其意义指向的。如果说类型规则是仅对特定类型生效的生成性规则系统,那么设定要素数据库及其调用方式便是针对整个网络文学乃至于网络文艺生效的更宏观、更开放、更灵活的生成性规则系统。
从古至今,任何真正面向大众的文艺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类型性特征,无论是古代的民间文艺、现代中国的大众文艺,还是商业化的流行文艺,类型性文艺所提供的稳定的叙事预期使大众接受成为可能,有据可依的生成性规则系统则为大众创作提供支援。民间文学的叙事母题、套路程式,好莱坞电影的叙事类型,以及今天网络文艺中的叙事设定,都是类型性文艺适配于不同的时代背景与媒介环境,使用的不同的生成性规则系统。
由此来看,类型性是大众文艺的基础语法,是大众文艺能够被源源不断地创作出来的基石,是大众文艺能够被受众理解和喜爱的前提,也是大众文艺连接现实的基本通路、创新创造的内在动力。为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便不应简单否定类型化与设定叙事的价值,而应正视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肯定其艺术潜能与现实动能,研究其创作规律与演化机制,从而实现对网络文学、微短剧等新大众文艺创作的真正有效引导。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15日 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