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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柳兰芳(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这一重要论述,既深刻揭示了树立问题意识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要求,也清晰标定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坐标与行动路径。“十五五”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问题意识,校准政绩观坐标,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任务,以实实在在解难题、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1.问题意识与正确政绩观相互关联、辩证统一
问题意识植根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唯物史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集中体现。马克思指出:“一个时代的迫切问题,有着和任何在内容上有根据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没有问题意识,就难以发现客观存在的矛盾,政绩观也容易偏离正轨、迷失方向。毛泽东同志强调:“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哪里有没有解决的矛盾,哪里就有问题。”政绩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不断运用矛盾分析方法解决问题的实践中逐步创造的。
问题意识与正确政绩观相互关联、辩证统一,问题意识是正确政绩观的重要前提,政绩成效是问题意识的实践成果。从理论逻辑看,增强问题意识有助于抓住事物根本,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哲学遵循。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是矛盾的外在表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蕴藏于问题之中。增强问题意识,就是要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抓住影响发展、关乎民生的核心矛盾与关键问题,从而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避免政绩创造偏离实际、违背规律。从实践逻辑看,增强问题意识能够推动现实问题的解决,为工作落地提供实践路径。每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的问题,只有主动感知、精准识别、积极应对,才能顺应时代要求、破解发展难题,让政绩真正体现在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上。
问题意识与正确政绩观统一于“为民造福”的价值旨归。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核心在于回答“为谁创造政绩”这一根本问题。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是最现实、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是最实在、最过硬、最经得起检验的政绩。如果脱离问题谈政绩、背离群众需求创政绩,就会搞成“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泥潭。只有始终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期盼为指引,才能确保政绩观不偏向、不走样。
问题意识是检验政绩真伪、衡量政绩成色的试金石。当前,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交织叠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征。政绩好不好,关键看有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有没有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那些回避问题、掩盖矛盾、追求短期效应的做法,看似有“显绩”,实则留隐患、积风险;那些直面问题、深挖根源、久久为功的担当,即便一时不显山露水,却是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最终会赢得历史和人民的认可。增强问题意识,就是要从根本上纠治政绩观偏差,把工作重心落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困难、创造真业绩上。
2.将问题意识融入工作推进和政绩检验全过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关键思路是增强问题意识。必须把问题意识融入工作推进、政绩检验的全过程,以问题导向校准政绩坐标、匡正行为偏差,确保政绩创造不偏航、不走样、不落空。
以问题意识守初心,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命题。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所在。增强问题意识,必须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对问题的感受最直接、最敏锐,也最真实。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感知群众期盼,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等实际问题,作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优先事项。要坚决摒弃“重对上负责、轻对下尽责”的错误倾向,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真正的政绩,从来不是写在报告里、挂在标语上,而是体现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民生福祉的持续改善中,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口碑里。
以问题意识循规律,明晰“树什么样的政绩”的实践标尺。正确政绩观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前提是遵循事物发展规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增强问题意识,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纷繁复杂的问题中把握规律、抓住关键,不盲目蛮干、不急于求成,既追求当下成效,也着眼长远发展。当前,一些地方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其根源在于缺乏问题意识、违背事物发展规律:有的脱离实际、盲目攀比,热衷于铺摊子、上项目,留下沉重债务和历史遗留问题;有的重短期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上心、不发力;有的回避深层次矛盾,用表面整改掩盖真实问题,导致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这些行为,不仅创造不出真正的业绩,反而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以问题意识强担当,找准“靠什么树政绩”的实现路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真正的政绩,不是喊出来、等出来的,而是干出来、拼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增强问题意识,最终要落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上,把问题清单变成行动清单、把整改清单变成成果清单。靠解题、实干树政绩,要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矛盾,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查摆短板弱项,敢于动真碰硬;善于发现问题、精准找准症结,大兴调查研究,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真话、察实情、找病根;勇于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健全问题发现、研判、处置、反馈的闭环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把坚持问题导向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抓手
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临的问题更复杂、挑战更严峻、任务更艰巨。必须把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抓手,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担当作为创造实绩实效,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以问题意识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理论学习与党性锤炼结合起来,深刻反思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从思想根源上破除急功近利倾向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和担当。通过常态化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案例警示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历史担当的态度,把问题意识贯穿工作全过程,把正确政绩观刻在心上。
坚持守正创新,提升以问题意识创造过硬政绩的能力本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既要敢于直面问题,更要善于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能力水平。要提升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风险化解在未萌之时。提升分析问题的深刻性,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由此及彼,找准问题的根源、症结和关键,避免浅尝辄止、就事论事。提升解决问题的实效性,勇于推进改革创新,针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瓶颈、影响民生改善的难点堵点、关乎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大胆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传承弘扬“千万工程”等宝贵经验,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以重点问题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推进,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政绩、衡量能力。
夯实制度保障,健全以问题意识引领正确政绩观的长效机制。制度管根本、管长远。要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融入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全过程,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优化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更加注重问题解决成效、民生改善程度、高质量发展含金量,加大群众满意度评价权重,引导干部把精力放到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上。强化监督执纪,对政绩观错位、回避问题、弄虚作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及时批评纠正、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为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光明日报》(2026年06月18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