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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绎史】
作者:廖志伟(广东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提起古代科举,人们脑海中浮现的多是书生苦读、金榜题名的画面;而说到武科举,印象则往往停留在举大石、拉硬弓、舞大刀的武艺较量上。然而,回溯历史,特别是清朝,武科举的初衷并非单纯的选拔将才。它从上至下,深深扎根于基层社会,关联着皇权、士绅乃至绿林好汉,成为窥探近代中国基层变局的一扇窗口。

紫光阁是清代皇帝阅射和殿试武举之所 图片由作者提供
清朝设计武科举制度,本意是通过统一的考试配合身份奖励制度,将民间的尚武之才纳入国家体系,让其为国效力。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制度在不同地域结出了截然不同的果实。晚清思想家魏源曾对当时的文武风气有过一段生动的描述。他发现,在江南的苏州、松江、杭州、嘉定、湖州等富庶之地,文科举报名者成百上千,而武科举考试却连名额都录不满;但到了江北的徐州、寿春,或是浙东的处州、金华,情况则完全反转——这里文试寥寥,武试却异常火爆,当地人“征调则争先,召募则云集矣”。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巨大的反差?这绝非简单的重文轻武所能解释。各地武科举的风气往往与当地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在那些应试武科蔚然成风的地区,往往也是民风强悍、盗匪出没之地。比如浙东沿海地带,岛屿星罗棋布,洋盗海寇时常滋扰。在官府军队无力庇护的情况下,沿海百姓不得不“自筹保卫之方”,家家户户购置刀枪,操练拳勇。在这种准军事化的生活状态下,民间结社与习武成风。对这些地区的豪杰来说,考取一个武科功名,不仅可以光宗耀祖,更能在乡土社会中获得合法的话语权和庇护力。于是,一个特殊而复杂的群体——“武绅”在清代基层社会中崛起了。
太平天国运动后,清朝的军事体制逐渐崩坏,维持地方治安的重任落到了由地方士绅组织的团练肩上。那些身强力壮、精通拳脚,且拥有武举、武生头衔的士绅,自然而然成了这些武装力量的首领。
他们的身份极具弹性,游走于官、民乃至盗的灰色地带。据史料记载,在晚清的台州沿海,流传着“多一武举即多一盗魁”的说法。这并非说武举人天生就是强盗,而是因为当地亦民亦盗的现象比较普遍。盗匪为寻求庇护,往往会拉拢甚至胁迫有武科功名的人入伙,尊其为首,以此作为免祸的护身符。
而在更多时候,武科士绅凭借自身的武力和官方身份,在官府与绿林之间玩起了微妙的平衡术。光绪二十年(1894),山东巨野县发生了一起“夺马案”。当时,绿林头目王朋攻打附近的兵勇营地,起因竟是三个当地的武生牵走了王朋的马匹,交给了兵勇头领并拒绝交还。这三个武生声称是误将绿林头领的马当作官马牵走。这背后大有玄机——武生们显然平日就与绿林、官兵有瓜葛,在发生利益冲突后,他们巧妙地利用官方力量来保护自己,展现出在复杂势力中左右逢源的生存智慧。
到了清末,武科士绅更发挥了缓冲社会矛盾的作用。在义和团发源地之一的山东冠县梨园屯,有一个名为志合团的十八村乡团,分为南北两团,而负责把控局面的团总,清一色是当地的武科世家子弟。
其中,南志合团的骨干张伦元、张际贵、张际霖三人都是武举人。在那个极其混乱的年代,这三位武举人展现出了极高超的平衡手腕。在他们的斡旋下,义和团、教民以及官府保持了相对的平衡状态。
事后,山东巡抚甚至专门感谢这几位武举人,认为正是他们居中斡旋,把义和团和天主教的矛盾“管下了”,稳住了地方的局势。
从台州沿海的“盗魁”,到巨野县的“夺马武生”,再到山东冠县的“乡团团总”,晚清的武科士绅们在清代的基层社会编织起了一张庞大而柔韧的网。他们既是朝廷在乡野的功名代言人,又是民间武力团体的实际掌控者。他们用考场上换来的功名,在乱世的江湖中庇护一方、维系着脆弱的秩序。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廷正式下诏,废止武科举。这项绵延几百年的制度就此落下帷幕。它的消亡,固然是因为大刀长矛在洋枪洋炮面前黯然失色,更是因为在近代社会的惊涛骇浪中,它所代表的那套皇权治理逻辑已走到尽头。武科举虽然退出了历史舞台,但那些考场之外的乡野江湖与武科士绅们,依然在随后更加激荡的民国初年,继续书写着属于他们的草莽传奇。
《光明日报》(2026年06月05日 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