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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民阅读贵在引领和行动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2-25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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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徐瑜璐(上海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副教授)

  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全民阅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促进全民阅读需要科学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制要求。

  法治的特征是“强制性”,而《条例》对全民阅读强调“促进”,彰显着“鼓励性”。法规中有“鼓励性条款”,本意是将特定领域的发展理念以具体法规予以“促进、保障、引导”。理解和落实《条例》,首先要认清全民阅读是“鼓励阅读”而非“强制阅读”,是致力于以法治方式保障公民的阅读权利和优化阅读环境,促进更多的人“想读书”“读好书”。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切忌对公民强行规定阅读书目和阅读数量,尤其要杜绝不必要的阅读考核或惩处。

  “鼓励阅读”虽然没有强制性,但推崇引领性阅读。读书是个人的兴趣爱好,同时也蕴含社会教化。事实上,“兴趣阅读”与“引领阅读”是相辅相成的。落实《条例》要激发全民的阅读兴趣,培养公民的阅读习惯。一个时期以来,有人认为阅读文学名著、社科经典才是符合要求的阅读,而阅读通俗小说、科普读物、生活实用类书籍没有多少意义。在这一理念驱动下,有的家长乐意给孩子选购中外名著,而对孩子喜欢的绘本、童话、科普漫画则不屑一顾,从而使得不少孩子对阅读产生厌烦情绪。兴趣是人类对自然和社会探索的前行动力,没有兴趣的阅读难以激发全民的求知欲。为促进全民阅读,《条例》第二条设有“激发公民阅读兴趣,培养公民阅读习惯”的条款,以法治形式肯定“兴趣阅读”。基于这一规定,书香社会建设应纠正把“全民阅读”等同于“读名著、读经典”的现象。

  同时,也要强化对全民的阅读引导,增强民族复兴的精神力量。全民阅读不仅要提高公众的知识能力,而且还要“涵育文明风尚,厚植家国情怀”。《条例》对全民阅读促进工作提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的要求。这意味着“兴趣阅读”并非“肆意阅读”,而是要“加大全民阅读优质内容供给”。为落实“引领阅读”,依法惩处“阅读宣扬危害国家、民族团结等方面思想的违禁出版物”是必要的。在“兴趣阅读”与“引领阅读”的关系上,引领性阅读应始终处于主导地位。

  引导阅读需要做好“推介工作”,而把“日常阅读”与“集中性读书活动”连接起来是个好方法。日常阅读是公众为了工作或个人志趣而进行的自主学习,而“集中性读书活动”是有组织的推介或有主题的集体交流。“读书日”“读书周”“读书月”在我国有着丰富的实践和经验,《条例》第十三条确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

  读者参加“全民阅读活动周”,既能感受“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郁氛围,又能提升“阅读能力和阅读质量”。在全民阅读活动周期间,举办方可以设定会议主题,向读者推介相关书籍,组织展开讨论;作者和读者可以通过直面对话的方式,阐发书籍中的思想、观点和情感;志趣爱好者可以齐聚一堂,交流“好书”读后感。“全民阅读活动周”的特点是主题的鲜明性、场景的集中性、交流的组织性和志趣的合拍性,能有效弥补个人“日常阅读”之局限。

  每年用固定时间举办读书活动是法治嵌入全民阅读的重要实践。将全民阅读活动法定化,能够增强公众对阅读的稳定预期和参与的持续性,从而有效引导公众树立终身阅读理念,加快培养阅读习惯。可以预见,相约“全民阅读活动周”会有力推动全民阅读,并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随着信息化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人类的阅读方式发生重大变革,主要表现在不断扩大的“数字阅读”。《条例》明示“国家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

  传统阅读是“开卷有益”,信息化时代的阅读或许是“开机有益”。这是因为“数字阅读”已经超越简单的文字浏览,是超越时空的知识吸纳和学习研究。人们打开电子屏幕,相关信息可以利用数据库迅速获取,知识梳理可以通过算法的筛选便捷完成,对观点创新也可以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获得启迪。数字阅读在学习、认知和研究领域带来结构性变化,也是现代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技能。为提高全民的阅读能力,《条例》要求政府部门“提升数字阅读便利性和满意度”。

  《条例》规定全民阅读的治理格局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政府相关部门对促进全民阅读至关重要。《条例》规定政府部门在服务保障方面的法定权责,要求“县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宣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要求,加强相关场所、设施统筹利用”等,强调政府要利用人力物力资源“推进书香社会建设”。

  鉴于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和分配的非均衡性,《条例》要求政府部门在阅读资源方面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少年儿童要推广阶梯阅读,有效提升心智发展和认知理解能力;对老年人要提供阅读便利,努力在阅读内容和服务标准上下功夫;对阅读障碍者要提供有声、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出版物;对少数民族地区则要帮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

  政府促进全民阅读还要避免“形式主义”,不要盲目举办多场阅读活动,不宜仅为数据“好看”而大量采购纸质书籍,切忌让“阅读服务”沦为“阅读政绩工程”。《条例》规定,政府促进全民阅读,旨在“完善阅读服务体系,创造良好阅读环境,提高阅读服务效能”。

  促进全民阅读不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社会力量也要广泛融入。党委和政府部门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公益团体、实体书店、互联网平台、普通读者等多主体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着力打破政府单一的阅读供给格局。降低公众的阅读成本,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旧书市集、交换角、共享书架等让闲置图书“活起来”;提升阅读资源利用率,社会组织可以搭建线上线下的旧书流转平台,积极开展旧书捐赠、漂流等活动;扩展读者的阅读资源,社会组织可以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出版物。社会力量促进全民阅读可以为公众的持续和便捷阅读提供空间、提高效率。社会力量参与全民阅读活动需要政府的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阅读也至关重要。目前,一些地方推行“百姓点单、社会力量接单、政府买单”的模式,群众性的阅读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条例》明确推进书香社会建设的行动方向和具体举措,为全民阅读提供清晰的法治引领。“徒法不足以自行。”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养,关键在于让全民阅读法治引领从“纸面”转向“行动”。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25日 13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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