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专家视点】
作者:宋晔(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高校教师是否应当坐班,这一问题值得深思:简单的行政命令或物理束缚,难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高校教师高阶脑力劳动的治理需求。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应坚持以制度效能提升为核心要旨,通过力度温度并存的制度优化,激活高校教师队伍创新动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制度错配制约高校教师内在活力
高校教师坐班制的支持者强调“人在岗”即履职,反对者主张“智在场”方尽责。在笔者看来,这种分歧,源于高校管理制度与教师劳动规律的脱节。
教师履职重在实效。高校教师从事的是内隐性、非线性的复杂智力劳动,其价值体现在思想深度、创新质量、实际贡献等方面,应以育人成效、学术突破与社会服务成果为衡量依据。若仅以“物理在岗”“签到打卡”等形式化标准评判教师的履职情况,不仅无法反映真实产出,还会扭曲评价导向,助长重痕轻绩的管理倾向,弱化高校作为学术组织的本质属性,偏离尊重学术规律、激发内生动力的治理本义。
教师工作贵在自主。知识生产与育人过程具有个体性与情境性特征,需要教师根据学科规律与任务特点自主安排节奏、调配资源与选择路径。这种专业自主权是激发高校教师创造活力的前提,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要义。强制推行统一坐班,看似是在强化管理,实则打乱了教师的工作节奏与思维节律,有可能造成教师效率损耗,甚至抑制教师创新潜能发挥。
教师成果显于长远。高校教师突破性的教学改革、基础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往往具有周期长、风险高与显效慢等特点,短期内难见量化成果,长期却关乎学科根基、人才培养质量与国家长远竞争力。若考核评价过度强调可量化、可展示、可统计等,将诱导教师争相追逐“短平快”项目,回避耗时费力却至关重要的原创性研究。
从“管得住”到“放得活”
优化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核心是尊重教师劳动规律,以制度适配规律,以尊重激发活力,从“管得住”走向“放得活”。
遵循教书育人长效规律,使高校教师人才培养更具定力。教育是“慢变量”,育人是“长周期”。遵循教书育人长效规律,应破除“唯在岗”的管理惯性,涵养教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教育定力,让育人回归从容深沉的本真状态。
遵循学术自主探索规律,使高校教师科学研究更显张力。学术研究具有非连续性、不确定性、高创造性等特点,其突破源自长期专注、灵感迸发与跨界碰撞。遵循教师学术自主探索规律,保障教师享有宽松、弹性研究时空,方能使教师在自主与开放的生态中持续释放创新动能,担当起基础研究与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
遵循知识成果转化规律,使高校教师社会服务更有活力。社会服务是将教师专业知识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具有实践性、协同性与非线性的特征,往往要求教师深入一线、动态调整、长期跟进。遵循教师知识成果转化规律,应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认定机制,赋予教师开展社会服务的自主空间,激发教师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内生动力,使高校成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构建力度温度并存的支持体系
尊重高校教师劳动规律,不能止于理念倡导,更应转化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制度保障。
做优“加法”,优化服务保障支撑。一方面,高校应以数字化赋能教师服务保障,整合人事、教学、科研、财务等多部门资源,形成协同联动的服务合力。围绕教师在课程建设、科研攻关、团队协作、职业进阶等方面实际需求,构建贯穿全过程、各环节的服务保障体系。另一方面,高校应建立健全覆盖全职业周期的支持体系,对青年教师,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科研启动等方面精准支持;对中年骨干教师,强化团队组建、平台支撑与国际交流,帮助其突破成长瓶颈;对资深教师,探索学术休假、荣誉岗位、柔性延聘等制度,支持其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做实“减法”,精简考核评价负担。高校应进一步推行以创新价值、能力与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机制。根据教师不同学科属性、岗位类型与职业阶段,设置教学、科研、服务等多维度、差异化评价标准,突出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原创性与实际贡献。严格规范评审程序,摒弃签到打卡、材料留痕等形式主义的考核要求。强化同行专家主导的评议机制,提升学术共同体的专业判断权重。
做强“乘法”,培育创新创造动能。高校应坚持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绩效工资制度,让潜心育人、勇于创新的教师在待遇上有保障、发展上有通道、社会上有尊严。同时,高校需健全科学容错纠错机制,针对基础研究、交叉探索等高风险、长期性工作给予合理试错空间,在考核周期、经费使用、成果认定等方面保持必要弹性,消除教师敢闯敢试的后顾之忧。
做好“除法”,净化治学从教生态。高校可建立学术事务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将迎评迎检、行政会议、事务性摊派等非教学、科研活动纳入教师考核或日常管理要求。凡涉及教学组织、科研任务、学术评价等专业事务,其主导权应归属教师,不能以过程管控、形式合规等名义替代教师自主判断。需切实厘清行政与学术权责边界,防止以规范管理之名压缩教师专业决策空间。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03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