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
”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学术争鸣】
作者:李学斌(上海师范大学教授)
众所周知,文学是以语言为媒介,通过多种审美手段,形象化地再现宇宙自然、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建构心灵世界的艺术形式。作为审美实践活动,文学创作既是“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也是“统揽寰宇,洞幽烛微”。自然万物迥异,现实生活纷繁,读者对象不同,于是,文学表达之内容形态、语言方式自然有所差异。但这并不等于文学可绝对化地切分为“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
原因很简单:文学是辽阔无垠、生机勃勃的统一世界,它有共同的原则、旨趣,共通的结构、形式,共用的语法、修辞,共在的文化功能和读者效应,不存在基于“成人”与“儿童”读者群落的绝对“区隔”和“边界”。在此前提下,所谓“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的区分只能是相对的。其更多时候仅仅是作家面对不同题材内容、读者人群的写作转换和审美调整。写出了《夏洛的网》《精灵鼠小弟》《吹小号的天鹅》等经典童话的美国作家E٠B٠怀特就对强调“儿童文学”特殊性的说辞颇不以为然:“任何人若有意识地去写给小孩看的东西,那都是浪费时间。你应该往深处写,而不是往浅处写。孩子的要求是很高的。他们是地球上最认真、最好奇、最热情、最有观察力、最敏感、最灵敏,也是最容易相处的读者。只要你的创作态度是真实的,是无所畏惧的,是澄澈的,他们便会接受你奉上的一切东西。”E٠B٠怀特的说法尽管略显主观化,但却道出了不容辩驳的儿童阅读事实。
国内“跨界”儿童文学创作的当代作家中,持类似看法的也不乏其人。诗人、散文家赵丽宏认为,作家写儿童题材的作品是很自然的事情。几乎所有作家都以不同方式写过自己的童年生活。有的作家写童年记忆,并不是为了给孩子看,只是以一颗历经沧桑的成人之心回溯童年时光,传达的还是成人的看法和感情;有的作家写童年生活时,老去的童心又复活了,一颗心又回到了童年时光。作品的视角是孩子的,文字中的情感和趣味也是孩子的,人生的喜乐悲欢,在童年的生活中都可以得到体验。显然,在赵丽宏看来,上述两类童年题材文学作品体现的只是“两种写法”,而不是“两种文学”。
当代作家张炜也认为,儿童的领悟力和生命深度,许多时候为成人所不及。不能因为“儿童”这个界定,“儿童文学”就变成了非文学。写给孩子读的文学作品应该是“精致的平易、深刻的浅显、复杂的简练”。张炜的观点从另一个层面阐释了面对“成人”“儿童”不同读者群体,文学所应该葆有的内容与形式之审美统一性。
如果再以此来比照赵丽宏、张炜两位作家的童年题材文学创作,就会发现,无论是赵丽宏的抒情诗、散文、儿童小说、童话,还是张炜的长篇小说、散文、儿童小说、童话,尽管内容结构、表达方式与目标读者有所差别,但其内在的价值取向、审美旨趣和艺术品位一以贯之、一脉相承。当作家以回望、缅怀、审视,乃至反思的目光聚焦童年时,他们的激情、理性和才情就凝聚为一首首抒情诗、一篇篇散文、一部部小说;而当他们以童心、爱心和诗心三重视角观照童年时,他们心中绵绵不绝的情感、记忆和想象就融合为一首首明朗纯净的儿童诗以及一部部形质兼美的儿童小说、童话、幼儿故事。
这也充分表明,就人类语言艺术而论,文学是统一性审美存在,不存在绝对化的“成人文学”“儿童文学”两种文学形式。给孩子读的“儿童文学”与以成人为目标读者的“成人文学”并非隔海相望的两方天地,或一墙之隔的两个院落,而是星空灿烂的同一片天空,同宗同源的同一个世界。二者之间拥有多维度、多层面的共通性,不存在天然的“分野”。
其一,“求真”的审美立场同出一辙。
文学以语言形式呈现给读者的是真实而完整的世界。这就要求作家以“绝假存真”的真性情、真体验、真情感、真思索对审美对象进行生活提炼、形象塑造、思维熔铸、意义建构。换言之,对文学写作者而言,大千世界,百味人生,尽管写作手法不同、语言风格各异,但描摹、揭示“真相”,袒露、抒写“真情”,阐发、表达“真思”,构建、生成“真义”却殊途同归、一脉相承。而且,鉴于少年儿童是人类群落中最单纯、自然、热情、细腻、敏感、好奇、感性、多动的人群,因此,任何虚假、造作、麻木、迟钝、敷衍、轻慢的情节编织、形象勾画、情感表达、思维构建都逃不过他们的感知,都会招致他们的排斥、憎恶。基于此,无论以成人为读者对象的“成人文学”,还是专门写给孩子读的“儿童文学”,以真相、真情、真思、真义为内核的“求真”倾向都是执守不变的审美立场。这构成了作家与读者双向交流的认知基础、情感纽带与心理趋向。这一点,早已为现当代儿童认知发展和审美能力研究等相关成果所印证。
从这个意义上说,那种“为了适应儿童不完备的认知、辨别能力而需要对现实生活进行‘提纯’‘过滤’”的说法、做法,某种程度就等于打着“为儿童”的幌子“肢解”“遮蔽”,甚至“扭曲”生活,这无异于变相“造假”,公然“欺瞒”小读者。这实际上无形中已经违背或悬置了文学“求真”的审美立场。
这么说,倒不是主张“儿童文学”可以像“成人文学”一样直面“迷离的世相,驳杂的人性”,甚至将生活中诸多光怪陆离、黯淡苍凉的阴暗面毫无顾忌地展示给小读者,而是应在“求真”立场上,运用多种文学审美手段将“生活真实”提炼、锻造、升华为“艺术真实”,从而使文本内容结构、形式表达以更契合儿童思维特征和情感心理的方式呈现出来。
“儿童文学”呈现的同样是真实而完整的世界。只不过,考虑到儿童的思维、情感特征和阅读接受心理,这里的“真实”更多应该是“审美化”了的“艺术真实”,而不是原生态的“现实真实”。在此前提下,对于“儿童文学”而言,题材内容层面的“写什么”并非关键,艺术表达上的“怎么写”才至关重要。
其二,“向善”的价值取向一脉相承。
文学作为社会上层建筑中的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其本质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作家审美视野中的符号化体现、形象化表达,是作家所代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审美化、结构化语言显现。文学作为人类发展的产物,其与自然资源、社会变迁息息相关。在此前提下,尽管各民族有民族之文学,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但民族与时代文化场域中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文学总是表征着特定民族、时代社会意识形态所倡导、秉承的体现广大人民普遍愿望和根本利益的核心价值观。也由此,“向善”就成为千百年来,人类文明发展所昭示的不同民族、时代、文化所共通的审美价值取向。在这一点上,无论“成人文学”,还是“儿童文学”,莫不如是。
其三,“寻美”的艺术准则同源同构。
就本质而言,“美”既是“自然主观化、审美化”的结果,又是“人客体化、社会化”的体现。作为人类的直觉愉悦感知或理念形象表达,“美”不仅是“人之为人”的主体性表达,更是人类文明视若圭臬的生命发现和文化创造。也正因如此,包括美景、美物、美形、美质、美言、美行、美人、美事、美情、美德等在内的一切美好事物,都成为人类文化孜孜以求的艺术准则。在此基础上,作为语言审美艺术的文学,自然而然承担着发现美、捕捉美、描述美、反映美、表达美、创造美的艺术使命。就“寻美”而论,“儿童文学”相较“成人文学”并无特殊性,两者在这一点上同源同构,遐迩一体,声气相投。
其四,“化育”之社会功能一以贯之。
在人类社会文化结构中,文学通常葆有化育人心、培根铸魂的普适性社会教育功能。中国文学历来有“载道”传统,当此文学观念融入创作实践,就会生成为一篇篇、一首首、一幕幕、一部部蕴含或寄寓着治国之道、经世之道、修身之道、为人之道的文学作品。而当这些作品摆上书架、入选教材、进入千家万户,并为大读者、小读者所阅读、接受时,其滋育心灵、润物无声的“化育”社会功能已然水到渠成、落地生根。当此时,如果还去纠结其究竟属于“成人文学”,还是归属“儿童文学”,显然已经毫无意义。
综上,窃以为,文学是共通性、普适性的语言审美艺术,它有共同的审美立场、价值取向,共通的艺术准则、社会功能,不存在绝对差异和天然分野。那种所谓“儿童文学创作应贴近儿童的语言习惯、认知水平和智力水平,故而应对复杂的现实世界进行一定程度的简化,以便于儿童的理解和接受”的观念无疑是对“儿童文学”的曲解。现实中,这样的观念一旦落实到创作实践中,必然会带来“儿童文学”审美标准、艺术品位上的妄自菲薄与“降格以求”。这不啻是对“儿童文学”的审美“矮化”,更是对少儿读者的轻慢和误导。这种观念和做法对“儿童文学”审美品质的提升有百害而无一利。换言之,真正优秀的儿童文学必然超越年龄界限,老少皆宜。它首先是“文学”,其次才是“儿童文学”。
基于此,面对中国文学的当下和未来,我们不应该刻意强调“成人文学”和“儿童文学”之间的界限和差异,而是要更多关注并彰显它们作为“文学”的语言品质、审美共性。唯有如此,中国当代儿童文学作家的才情才可能尽情挥洒,充分释放;也唯有如此,中国当代儿童文学的未来才能够春光无限,繁花似锦。
项目团队:
中华读书报记者 陈香 光明日报记者 饶翔、陈雪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09日 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