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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欲征服世界者之权威及势力必须永久铲除”
——从《波茨坦公告》看对日本军国主义必须予以彻底清算
作者:陈涛(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副教授)
1945年,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取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饱受战争摧残的世界人民迫切希望能够远离战火,维护持久和平。然而,战争虽已结束,战争的威胁却并未完全消除,不能正视历史、反思责任,使得战争思维仍然存在于某些人的头脑和言行之中。近期,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错误言论既罔顾历史事实,同时也违背法理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与这些错误言行做坚决斗争,是我们为了人类和平与未来必须肩负起的使命。
《波茨坦公告》明确规定了对日本的战后处置
1945年8月15日,负隅顽抗的日本法西斯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命运。昭和天皇宣读投降诏书的录音向全国播出,诏书开篇即告知全体日本人:“朕已命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国,接受其联合公告。”9月2日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日本签署并递交的投降书中,再次确认,对于美、中、英“各国政府首脑于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及尔后由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参加之宣言条款……代表接受”。
《波茨坦公告》除了敦促日本尽快无条件投降之外,更是明确指出:“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权威及势力必须永久铲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建立”,“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到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而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须经盟国之军队予以占领”,“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可以领有之小岛在内”,“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裁判”,“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赔款所需要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对于所列出的这些条件,公告措辞极其严厉地强调,“吾人决不许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因此,《波茨坦公告》作为一份得到反法西斯盟国与日本政府都明确接受的法律文件,既对日本的无条件投降进行了规定,更对日本的战后处置进行了规定。
战争结束后,由于英国与中国都忙于国内事务,苏联不愿意将自己的军队置于美国占领军总司令的指挥之下,因此盟军的占领实际是美国单独占领,对日本的战后处置也主要由美国来进行。战后初期,美国的对日处置措施基本严格遵守了《波茨坦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力求铲除日本军国主义及其基础。
1946年1月,盟国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公告,宣布在日本东京成立由中国、美国、苏联、英国、法国、荷兰、印度、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和澳大利亚十一国法官与检察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同日还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该宪章,法庭有权审理三种犯罪: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和违背人道罪,这三种罪行分别对应的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甲级战犯、乙级战犯和丙级战犯。由于战犯人数众多,东京法庭以审判甲级战犯为主,乙级和丙级战犯则由设在各受害国的法庭单独审理。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成立后,中国派出法学界权威梅汝璈出任法官,向哲浚出任检察官。4月29日,经过认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甲级战犯中的28名正式予以起诉,并于5月3日开始进行审理。东京审判持续了两年多的时间,至1948年11月12日才结束。判决书确认,日本的内外政策在其受审查时期即1928至1945年间,都是旨在准备和发动侵略战争。20余名甲级战犯不同程度获刑,被判处绞刑的7人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被执行绞刑。
此外,中国作为战胜国,还依照法庭宪章,在北平、沈阳、南京、广州、上海等地设立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级和丙级战犯。
除了惩办战犯之外,对于其他军国主义分子,为了尽可能将他们从日本战后政治生活中清除出去,美国于1946年1月发布了“公职追放令”,对日本政府公职人员进行整肃,将战前及战时的军国主义分子,如战争罪犯、陆海军职业军人、极端国家主义分子、主要右翼团体重要成员、占领地长官以及与日本扩张政策相联系的金融机构和开发公司的负责人等,从公职人员中清除出去。超过20万人受到整肃,大批军国主义分子被剥夺了公职,军国主义势力作为曾经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一个整体,得以从日本统治阶层中清除。
日本未能彻底反思战争,只想摆脱战败包袱
与德国相比,日本战后政府并不是在否定战时政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在形式上只是一般的政权更替。宣布投降的铃木贯太郎内阁在宣布总辞职时,列出的原因甚至都不是日本战败,而是在结束战争的问题上“两次麻烦天皇圣断”。日本天皇于8月15日对国内民众所宣读的那份诏书,尽管我们称之为投降诏书,但在日本国内,却被称为“终战诏书”,充满粉饰之词。因此,战后的日本政府始终没能对战时政府的战争责任进行彻底清算。
二战结束后不久,冷战的铁幕拉开。出于冷战需要,美国放宽和取消了一些对日政策。原本在日本政界被大量清除的军国主义分子,得以重新回到政界。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例子便是岸信介,他本是甲级战犯嫌疑人,战争期间曾担任“满洲国”实业部部长,后来在东条英机内阁出任商工大臣,因为在塞班岛战役上与东条英机有过争执而得以免除被起诉。但他仍然是整肃对象,本无机会再掀风浪,却因整肃解除,重新进入政坛,直至1957年出任首相。岸信介对新中国极度仇视,正是在他执政期间,发生了长崎国旗事件,导致刚刚有所发展的中日民间经贸与人文往来完全中断。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些日本政客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如何反思战争,而是如何摆脱战败包袱。1954年底上台的鸠山一郎就已经开始主张修改宪法、重建军队。至岸信介时,更是不惜押上自己的政治生命,修改1951年《日美安保条约》。他先是扩充军备,为下一步行动奠定基础。随后,岸信介利用日本人民反对美军基地、要求和平的呼声,向美国施压,于1960年与美国签订了新的安保条约,要借日美合作实现日本地位的提升。在日本人民更大规模的反安保斗争浪潮中,岸信介强行通过了新安保条约,并随后辞职。
至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经济大国地位日趋巩固,想要摆脱战后体制束缚的想法更加突出。日本政府提出了“战后政治总决算”的口号,社会中也出现了诋毁“东京审判”、篡改历史教科书的现象。21世纪之后,小泉纯一郎与安倍晋三都以所谓“正常国家”为自己的战略目标,试图摆脱战后体制。
追求和平的大潮中要警惕日本军国主义逆流
1945年《联合国宪章》郑重宣布:“我联合国人民同兹决心,欲免后世再遭今代人类两度身历惨不堪言之战祸,重申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各国平等权利之信念,创造适当环境,俾克维持正义,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久而弗懈,促成大自由中之社会进步及较善之民生,并为达此目的,力行容恕,彼此以善邻之道,和睦相处,集中力量,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接受原则,确立力法,以保证非为公共利益,不得使用武力,运用国际机构,以促成全球人民经济及社会之进展,用是发愤立志,务当同心协力,以竟厥功。”经历过两次大战浩劫的世界人民,决意追求和平。联合国历经80余年仍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事实也充分证明,和平的观念依然深入人心。
在日本,同样有着热爱和平、追求和平的力量。当年发动战争的是作为国家统治者或者为之服务的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日本普通民众在他们的裹挟之下被架上疯狂的战车,同样饱尝战争之苦。日本各地有着为数众多的和平祈念公园,表达着民众对和平的热爱。在政治家中,也有很多具有正义感、愿意认真面对历史的人。1993年结束了战后“55年体制”、代表新党出任首相的细川护熙,第一次明确承认“侵略战争”。前不久刚刚去世的村山富市前首相在1995年8月15日发表正式谈话,对日本殖民统治和侵略表示深刻反省,向战争受害国表示道歉。这些进步人士,真正了解战争给受害国人民与本国人民带来的双重灾难,是维护战后日本和平与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然而,日本总有一些政客无视这些真正追求和平的力量,公然挑战《联合国宪章》《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法律文件建立起来的战后国际秩序。他们有时候也会高呼和平的口号,却只强调日本作为“核武器唯一受害者”的形象,对于为何日本民众会成为核武器受害者、为何会爆发这样一场战争,却只字不提。如果日本不能认真检讨战争爆发的原因,从而为从根本上避免战争接受历史教训,和平又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证呢?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05日 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