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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杨飒)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办法》。办法支持试点高校做好跨学科专业的“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试点设置管理工作。
“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的定位是什么?
办法指出,“博士+硕士”双学位项目由试点高校自主设置,围绕科技发展、产业变革、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等重大需求,依托具有显著优势的学科专业,组织多学科交叉融合、协同育人,支持项目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高校设置项目的两个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未设置博士培养层次的专业学位类别除外。博士学位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居于国内前列。
该负责人表示,项目主要面向在校博士研究生开展二次遴选,支持在校博士研究生同时攻读另一个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因此博士学位的攻读是重要基础,同时注重对项目学生拟同时攻读硕士学位基本素质能力及潜力的考核。
此外,项目学生须以不同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并分别达到两个学位的要求。项目学生在获得博士学位同时或之后,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光明日报》(2025年12月30日 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