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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俊杰(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财经大学校长)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不断推动迈向更高水平开放。当前外部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自主开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摆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首位,提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扩大单边开放领域和区域”。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列为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之一,提出“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这是我国应对全球变局、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新部署,体现了我国以对外开放主动赢得经济发展主动、国际合作竞争主动的新作为。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的内涵及重要意义
自主开放,是指在没有国际条约和承诺约束下,立足我国自身发展需要、兼顾与世界良性互动需求,结合不同行业和领域特点,有节奏、有范围、有层次地主动开放。核心在“自主”,本质是“共赢”。一方面体现在“以我为主”,既不是对等开放、协议开放,也不是迫于外界压力不得已才开放,而是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主动作为。另一方面体现在“合作共赢”,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交融背景下,把自身开放转化为世界机遇,以中国开放带动世界共同开放,在互动中实现高水平合作和更大范围共赢。扩大自主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题中之义。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就是对内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对外以开放促合作、促共赢,既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也助力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持续提升驾驭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能力,打造了广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实践,助力我国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在外贸外资领域取得历史性成就。面向“十五五”,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主动应对全球变局的必然选择。当前,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世界经济面临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诸多不稳定因素,部分国家试图通过限制技术出口、产业转移等手段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以“小院高墙”对我国的技术、贸易、投资进行围堵。地缘政治冲突导致能源供应中断、产业链波动和市场信心受挫,严重影响全球经济稳定运行。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和外部需求萎缩导致企业经营压力增大,亟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相较于被动适应外部规则或转向内向型发展,通过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我国能够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有效对冲外部需求不足,提升经济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能够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产业、市场、人才等优势,吸引全球优质要素,扩大经贸“朋友圈”,提升产业竞争力,构建更加稳定、多元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二是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通过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高水平开放,与世界各国开展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首先,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自主开放基于我国自身发展需要,统筹布局外贸外资、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能够有效促进国内外市场相通、产业相融、创新相促、规则相联,显著提升经济发展的效率与韧性,助力高质量发展。其次,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日益处于枢纽地位,自主开放通过构建以中国为重要枢纽的世界性大市场和全球性大网络,增强开放发展的外部效应,以中国自身开放促进世界共同繁荣,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再次,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是中国参与引领全球治理、提升制度性话语权的重要路径。积极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将自身改革成果转化为全球公共产品,既为全球规则完善提供“中国方案”,也为中国式现代化拓展更多国际空间。
三是主动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如今的开放,超越了传统开放模式中关税减让、配额取消、贸易便利化等“边境上”措施,更加聚焦于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涉及国内经济运行的“边境后”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型议题不仅直接决定要素配置效率与营商环境,更成为新一轮国际规则重构的制高点。因此,我们需要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载体主动进行压力测试,加速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供给,破解阻碍国内外循环畅通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数据链、资金链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的新优势,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战略主动。
四是体现主动推进经济全球化的大国担当。中国以自主开放对冲经济全球化逆流,用超大规模市场稳住全球供需;坚决捍卫世界贸易组织“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坚决反对个别国家以“对等”之名、行霸权之实,为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留出政策空间;通过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自身高水平循环带动国际大循环;通过自主开放持续推动“惠全球”“链全球”,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帮助其更好融入国际市场,为全球经济复苏持续注入确定性和正能量,充分彰显天下情怀和大国担当。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应关注的重点方向
以制度型开放为主攻方向,塑造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制度优势。未来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核心,已超越简单的成本让利,转向制度型开放。积极扩大自主开放更加突出表现为双向开放。一方面,主动对标国际规则“引进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是我国扩大自主开放的参照物,应针对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分类制定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开放任务清单。在电子商务、政府采购、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积极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规则。利用好自贸区、自贸港等开放平台,强化其先行先试和压力测试功能。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国内领先规则标准“走出去”。中国在部分优势领域形成领先的技术、标准或治理经验后,应主动推动这些“中国规则”或“中国标准”走向国际,参与甚至引领全球规则制定。通过主动输出制度型公共产品,从规则接受者转变为规则塑造者,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增强制度性话语权;将发展中国家需求融入国际规则,通过规则共建实现利益共享,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
以服务业开放为重点领域,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开放持续深化、成效初显,但仍面临规则对接不足、制度成本偏高、潜力挖掘不够、重点行业国际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亟须通过自主开放来实现突破和发展。未来应继续优化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经贸安排中服务贸易开放承诺和相关规则,主动对接CPTPP、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外商准入领域,可在自贸区、自贸港率先探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两单衔接”试点。在保障产业安全的前提下,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建立健全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的市场准入环境。激活服务贸易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大力发展数字服务贸易、绿色服务贸易、平台型服务贸易等新业态,大力推广远程服务场景、即时服务场景、虚拟服务场景等新场景,大力促进共享服务模式、离岸服务外包+反向服务外包、区块链+服务贸易等新模式。积极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创新服务供给,缩窄传统服务领域贸易逆差,推动特色优势服务出口,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提升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布局市场网络的能力。打造高水平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加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文化、数字、知识产权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等平台建设和制度创新,探索与服务贸易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和开放路径。稳步放宽或取消跨境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发挥区域经济辐射带动作用,与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等形成协同发展合力,打造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标杆。提升金融服务贸易竞争力。通过制度设计、技术创新和规则制定,参与完善全球金融治理,强化合规管理与系统性风险防控。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化交付的专业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品牌和标准影响力,不断拓展服务贸易边界。高标准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载体,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支持将数字领域各项改革与开放举措在自贸区、自贸港和具备条件的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试水”。推进数据确权、数据交易试点,挖掘数据的经济价值。探索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稳步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以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为战略支点,扩大经贸合作“朋友圈”。一方面,升级现有自贸协定并提高其综合利用率,在自贸区规则议题上进行有益尝试,逐步将谈判领域拓展到竞争政策、电子商务、环境保护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规则谈判和规制合作。对于利用率比较低的自贸协定,要打通堵点以充分释放其制度红利。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推动多双边经贸合作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提质升级。持续扩大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加快推进周边国家自贸协定谈判,立足并用好RCEP,重点在服务规则、监管措施、管理方式及标准互认等方面主动加强与周边服务市场对接,为自贸谈判输入确定性红利,形成更具韧性的区域增长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在全球治理问题上凝聚多边合作共识,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
以高水平开放平台为载体,优化区域开放布局。以自贸区、海南自贸港等为代表的开放平台已成为中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应继续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进一步发挥自贸区先行先试和开放高地优势,在统筹开放和安全的同时,赋予自贸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围绕服务贸易、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开展更大力度的开放试验和压力测试,进行更多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并形成可复制的改革经验。积极推动自贸区金融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以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为契机,充分利用RCEP与自贸港政策的叠加优势,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逐步压缩投资准入和服务贸易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实现投资准入、服务贸易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三单合一”。在“边境后”制度型开放领域加大改革力度,推出更多具有自贸港辨识度的制度集成创新成果。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打造各具特色功能的开放平台。支持各地立足自身在人才、资源、产业、对外交通等方面的发展条件及对外开放的基础能力,扬长避短、分类施策,进行自主开放的差别化探索和系统集成创新,加快推进沿海、沿边、沿江和内陆地区协同开放;加强国家级新区、综合保税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推动各类平台联动发展和跨区域协调合作,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加强经贸合作平台建设,持续办好进博会、服贸会、世博会、广交会、数贸会等,增强国内国际市场供需对接功能,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
以单边开放为重要抓手,增强国际循环的稳定性与包容性。单边开放与对等开放、互惠开放、条约开放相对应,是指无论对方是否对自己开放,一国或经济体都单方面、主动向对方扩大开放,因而具有不寻求对应开放、基本不受协议约束、不违反现行规则的特点。实施单边开放有利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继续给予同我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提供跨境电商支持,降低其出口成本,扩大其产品在我国的市场份额;在市场准入方面,在涉及最不发达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对其货物贸易和投资服务开放范围要求更小、给予更长过渡期;为非洲农产品输华建立“绿色通道”,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在多边、区域和双边合作方面,坚持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等有关发展中国家立场,帮助其更好融入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实施单方面免签入境政策,继续扩大过境免签口岸范围;继续开展能力建设合作,帮助有关国家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水平开放,筑牢自主开放风险防线。高质量发展是高水平安全的保障,必须以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底座。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等举措,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增强国际经济话语权,为抵御外部冲击赢得主动。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加强出口管制多双边对话交流,推进合规建设,审慎实施并适时调整出口管制措施,掌握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动权,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海外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与保护机制,构建国别风险评估体系,不断完善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更加聚焦涉及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重要数据、重大装备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建立数据跨境风险分级监管体系,强化数据跨境流动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与伦理监管制度,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防范算法歧视、技术滥用等风险。加强国际合作,增强抵御全球共同风险的能力。深度融入国际安全治理体系,加强与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多边机制的协同联动,积极参与涉及国家安全议题的国际治理规则磋商与制定。主动推动多边机制向更具包容性、高效性的方向升级,让风险应对措施更贴合不同国家实际需求。加快完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构建涵盖项目安全、人员保障、资金避险的全链条风险防护网络,为跨境合作项目筑牢安全屏障。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关键领域,优化战略资源、关键中间品的国际合作布局,完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与各方共建安全、稳定、畅通的全球供应链伙伴关系。
《光明日报》(2025年12月23日 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