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文化人 天下事
正在阅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品格与实践意义
首页> 光明日报 > 正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品格与实践意义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12-19 04:25

调查问题加载中,请稍候。
若长时间无响应,请刷新本页面

  【析理论道】

  作者:田嵩燕(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文史教研部教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作出全面部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内涵、功能作用、实践路径等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深刻论述,体现了价值建构与制度建构、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的内在统一,为我们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擘画了清晰路线图、指引了明确方法论。

  体用贯通:价值建构与制度建构的内在统一

  体和用,是中国思想史上用以处理形上与形下、抽象与具体、理论与实践等关系的一对核心概念。自宋学以来,历代学者对体用关系进行了深入讨论,使之逐渐发展成一个统摄道与器、本与末、理与事等多层次概念的思想框架,深刻影响了千余年来中国人的学术思维和日常思维,也为当代中国的理论创新打开了广阔阐释空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体”,就是贯穿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和立场观点方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于追求平等、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价值理想,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中华传统价值理念,以及现代世界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等共同价值的追求,熔铸于中国共产党人百年来的价值观探索和实践,融通了人类文明古今中西的有益价值观成果,展现出民族性与时代性、包容性与斗争性有机统一的理论特质。其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中国特色、民族特性、时代特征,能够同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相契合,同中国人民正在进行的奋斗实践相结合,同我们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适应。其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包容性、普遍性、超越性,能够站在人类价值领域的道义制高点,为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奠定价值基石。其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强大的理论对话能力,能够直面当前思想价值领域和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交融交锋,有效整合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牢牢掌握价值观领域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体”及“用”,制度建构是重要途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稳定器,能否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要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些重要论述深刻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法律化,其功用不仅在于为价值观的培育践行提供刚性制度支撑,更重要的是通过为制度建构、法治建设注入德性价值,推动良法落地,进而以良法致善治,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换言之,以法律维护价值,以价值保障良法,以良法推动善治,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致“用”路径。

  由此可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注重在“体”的层面确立价值原则、标识价值高地,也要在“用”的层面把价值原则和价值规范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国传统治理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当代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都深刻体现了道德价值与法律制度之间相辅相成、相互贯通的体用关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理原则为法律制度奠定道德基石和价值内核,以法律制度的制定实施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化和实践化,通过价值建构和制度建构的协同配合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正是经由这种互动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由体及用、体用贯通,实现了价值建构与制度建构的内在统一。

  知行合一: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的内在统一

  知行关系是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命题,从“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十字箴言到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再到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关于认知与行动、思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讨论源远流长、常谈常新。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需要在思想认识层面教育引导,也需要从实践行动层面推动落实,其中包含着如何处理知行关系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引导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工作”“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这些重要论述,从认识论、方法论意义上指明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路径:以教育引导提升道德认知,以道德认知指引道德实践,再通过道德实践深化道德认知,在“认知—实践”的循环往复中,实现知行合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成为人们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自觉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一套统摄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的,全社会共同遵守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因此,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就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理解、接受、遵从这套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有效提升全社会的道德认知水平。道德认知是对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理解和认同,是把外在社会道德要求转化为内在道德品质的逻辑起点,也是指引、推动道德主体走向道德实践的认识前提。王阳明说“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二者所论虽然主旨和语境迥异,但在认识论上却若合符节,都强调正确的认知对于正确的行动所具有的前提性、指导性作用。把提升公民道德认知水平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

  从道德认知走向道德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走深走实的关键一环。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思想传统,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坚持实践导向和实践标准,信奉“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些都是坚持实践导向的鲜明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坚持知行合一、坚持行胜于言,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要面向全社会做好这项工作,特别要抓好领导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先进模范等重点人群。”这些具体而系统的方法论指引,都是在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以道德实践为落脚点。只有在广泛而深入的道德实践中,道德认知才能获得验证和升华,进而对道德实践产生更强有力的推动。当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形成相互促进、相互为用的正向循环时,作为道德主体的人也就在知行合一中实现了认识主体和行动主体的统一,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也就实现了理论叙事和行动指南的统一、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的统一。

  《光明日报》(2025年12月19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阅读剩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