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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张翼)据海关总署统计,前三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值达6.09万亿元,同比增长11.99%。其中,出口2.74万亿元,增长16.10%;进口3.35万亿元,增长8.83%。
为充分发挥各类区域制度优势,海关总署积极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综合保税区,通过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为自贸试验区搭建更好的创新平台,目前22个自贸试验区内共有7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了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区域全覆盖。加大力度推进自贸试验区与综合保税区创新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扩大全球维修产品目录,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进一步推动两区联动发展。
各自贸试验区海关因地制宜开展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工作,加强协同创新,激发自贸活力。厦门海关创新航空维修系列海关监管模式,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成“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杭州海关深化“一船多供”“跨关区直供”等监管制度集成创新,启动全国首个保税燃料油跨关区直供无纸化试点,助力舟山港跻身全球第四大加油港。
《光明日报》(2024年10月31日 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