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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作者:薛永基(北京林业大学教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新征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进一步解决好“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等重大问题。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地各部门在积极探索。不少欠发达地区也是生态脆弱地区,具有干旱少雨、荒漠化严重等特点,存在林地资源禀赋先天不足、林权流转市场要素不活、林地生产经营效益不显著等短板弱项。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要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弱项。
植绿增绿是基础。常年干旱少雨,林木生长量低,造林难度大、成本高,是生态脆弱地区集体林地的普遍现状。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需顺应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发展规律,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把提升绿色资源总量作为重要任务,处理好植树增绿与改革增效的关系,以水定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多措并举造林、育林、护林,扩大面积、改善结构、提高质量,不断提高林木成活率、森林覆盖率,增强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
林地增值是动力。集体林地林木经济效益低、农民群众参与改革和市场主体进山入林的积极性有待提高,是生态脆弱地区深化林改的难点。因此,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财政支持,活化经营机制、放活微观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带动各类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形成资产化、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发展格局,提高山林资源配置效率。值得注意的是,要引来“金融活水”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本金”。
可持续经营是重要举措。立足生态脆弱现状和林水资源条件,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广森林高效经营模式,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补植补造、灌木平茬、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等措施,提升集体林质量。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不改变林地属性的前提下,将生态树种更新为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本土树种。大力扶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吸引优质资本进山入林,为深化集体林改注入强劲动力。
助农增收是目标。生态产业化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内容,是助农增收的前提。笔者认为,应在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保护农户和经营主体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前提下,确保增绿、增效、增收目标相贯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做好这项工作,重点是在推动林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创新林权流转机制、引导林权流转交易、促进林地增值赋能、探索多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及创新多种模式利益联结机制上有所突破。
《光明日报》(2024年05月30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