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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绎史】
作者:孙南邨(文史学者)
《诗经·小雅》有一名篇《采薇》,鲁迅小说集《故事新编》中也有一篇《采薇》。我最初是由鲁迅小说知道“薇”是一种可食的野菜。
南宋李唐《采薇图》(局部) 资料图片
翻书才知,薇原来就是野豌豆苗。大野豌豆又名大巢菜,即薇;小野豌豆名翘摇,又名小巢菜、毛苕子,也就是苏东坡说的元修菜。宋人林洪《山家清供》记他得知元修菜又名野豌豆后的喜悦之言:“君子耻一物不知,必游历久远,而后见闻博。读坡诗二十年,一日得之,喜可知矣。”我知道薇后,虽没有把这事与“君子”联系起来,然高兴的心情也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
薇是古人较早食用的一种野蔬,《诗经》几次出现其名。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说:“薇生麦田中,原泽亦有,故《诗》云‘山有蕨、薇’,非水草也。即今野豌豆,蜀人谓之巢菜。蔓生,茎叶气味皆似豌豆,其藿作蔬、入羹皆宜。”
现在看李时珍薇的解释简明易懂,哪知古代学人为辨识它曾有过一段较长的历史过程。薇是什么样子?是草,还是野蔬?是长于水边,还是长于山地?《尔雅》说“薇,垂水”,由此而起,“薇草生水旁而枝叶垂于水”“薇生水旁,叶似萍”“薇生海、池、泽中,水菜也”之类注疏颇多。然而,《诗经》说“陟彼南山,言采其薇”“山有蕨薇”;司马迁《史记》所记伯夷、叔齐采薇是在首阳山上,况且有歌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分明说的是薇在山上,怎么有人说它生长在水边呢?
三国陆玑《诗疏》说:“薇,山菜也,茎叶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园种之,以供宗庙祭祀。”以《诗经》说薇是山菜,以官园之薇证其形、味,陆之说令人深信不疑。
李时珍说“薇生麦田中,原泽亦有”,是指原野与水边皆有生长。清代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蔬类》说薇:“今河畔弃壖,蔓生尤肥,茎弱不能自立,在山而附,在泽而垂,奚有异也?”看来薇只是靠山者说生于山、靠水者说生于水,各述一面之词,其实薇还是那个薇。
《诗经》中有“采薇采薇,薇亦作止……采薇采薇,薇亦柔止……采薇采薇,薇亦刚止”,说的是薇从幼苗初发,到渐渐长大被采摘的过程。“采”字用得非常恰当。野豌豆初生时棵小叶细,不值得一剜;待长大后茎尖下的部分嘴嚼如老草,难以下咽,因而人们食用它只能采摘其茎尖。若取整棵喂牛羊,也不用铲剜,用手薅之最为方便。
说到薇,不能不说鲁迅。他是否吃过薇不见文字记载,可他的小说《采薇》中对采薇的描写却是既丰富多彩、又合乎实际的。一是说到吃法,因伯夷、叔齐仅以薇为食,吃多了味道难免单调,再说采多了也要想办法储存,于是鲁迅写出了“薇汤,薇羹,薇酱,清炖薇,原汤焖薇芽,生晒嫩薇叶……”再就是采法:“然而近地的薇菜,却渐渐的采完,虽然留着根,一时也很难生长,每天非走远路不可了。搬了几回家,后来还是一样的结果。而且新住处也逐渐地难找了起来,因为既要薇菜多,又要溪水近,这样的便当之处,在首阳山上实在也不可多得的。”做法多样、采摘留根、住处靠水,鲁迅真是想象力独到,不愧为小说大家。
薇最早出现在《诗经》,司马迁《伯夷列传》给它赋予另一层意义,让后世学人探讨不止,也使它广为众知。
《光明日报》(2024年03月29日 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