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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狱龟鉴》的思想价值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4-01-20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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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何永军(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荀子·王制》)中国古代各王朝除了颁布成文法令外还创制和适用判例,判例法也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在中国古代,不但官方重视编制判例,而且为了给折狱者提供借鉴,民间学者也有自发辑录选编案例的传统,《折狱龟鉴》正是这一法律文化传统藤蔓上结出的一个硕果。《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其是南宋人郑克在五代和凝父子《疑狱集》的基础上采摭旧文、增广条目、附益宋事、分类增补、附以按语编撰而成的一部案例汇编。

  郑克曾登宣和六年沈晦榜进士,其熟悉经史子集;同时,在南宋初,郑克历官建康府上元县尉、湖州提刑司干官等,其具有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对司法有深入的观察和思考。这一切使其编撰的《折狱龟鉴》在文献掌握的广度、深度以及法理的水平上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该书自南宋初年问世以来,800多年间一直受到世人的重视,先后被《永乐大典》《四库全书》收录,流布广泛、影响深远,是一部世所公认的中国古代法学名著。

  《折狱龟鉴》内容丰富、体例井然。该书原记载了春秋战国至北宋大观、政和年间的395个案例,其体量比《疑狱集》大许多。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称其“依刘向《晏子春秋》,举其纲要为之目录,体例井然”,此言不虚。宋版已不存,现存版本八卷二十门,是《四库全书》的馆臣据《永乐大典》辑录的。原书当为三卷二十门,即《释冤》《辨诬》《鞫情》《议罪》《宥过》五门为上卷,《惩恶》门及其下的十二门为中卷,《严明》《矜谨》二门为下卷。此有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和《宋史·艺文志》为据,近人沈家本在《历代刑法考》中也持此观点。这种始于《释冤》终于《矜谨》的结构,不但体例井然,而且充分体现了儒家宽仁折狱的思想。

  《折狱龟鉴》中既有对前人折狱经验和理论的总结,也有郑克自身的发明和创造。中国古代没有控审分离的理念,也没有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明确划分,现代司法中的调查取证、侦查、起诉、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都属于古代“折狱”的范畴。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该书所收录的主要是刑事诉讼方面的案例,但也有少量民事诉讼方面的案例。就刑事案件而言,侦查破案、定罪量刑是折狱的核心内容,相关记载也主要集中在这两个方面。而就民事案件而言,对案件的处理(即判决)是最核心的部分,其充分展现了中国古代司法的能动色彩,司法者对法理、事理、情理的把握和演绎常常让人拍案叫绝。郑克在许多案例之后附有按语,对大部分案例在分析和考辨的基础上进行了理论总结和概括,这是《疑狱集》所没有的,这些按语保存了郑克及其同时代人的法律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瑰宝。其具体包括破案之术、断狱之道、定案之法三个方面。其中郑克提出的“情迹论”最为有名,其是对中国古代证据理论的重大突破,为中国古代刑事侦查、司法裁判乃至法医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郑克也因此获得了中国历史上首位系统探讨物证理论的法学家的殊荣。

  《折狱龟鉴》具有较高的文献和史料价值。《折狱龟鉴》以《疑狱集》为蓝本,参考了诸多史传、墓志、行状、言行录、小说笔记、士林传闻等,所参考的文献有十几种原著现已不存,还有不少记载与传世版本存在明显差异,其对于验证传世文献之真伪和相关古籍的整理大有裨益;同时,其所记载的案例有相当一部分没有被正史收录,其保存了一部分珍贵的史料,使许多没有载于史籍的人和事得以流传下来。如,苏洵之兄、苏轼之伯父苏涣《宋史》无传,《折狱龟鉴》收录了他主办的两个案件(即“苏涣问血衣辨诬”和“苏涣审问兄杀弟”),使我们对其生平事迹有了一定的了解。又如程琳,虽然《宋史》有传,但是其画图辨火灾的事迹《宋史》中并没有记载,《折狱龟鉴》收录的案例使我们对其有了更多的了解。《折狱龟鉴》所载案例虽然一般都有郑克再创作的痕迹,但相关事实基本上还是可靠的,其是研究中国春秋到南宋年间历史(特别是法制史)的重要资料。即使那些现在看来迷信、怪异的内容,也是研究中国古代民间宗教信仰不可多得的资料。因此,《折狱龟鉴》是珍贵的文献库和史料库,各个学科的读者都可从中搜寻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这是其具有永恒价值的根本原因所在。

  《折狱龟鉴》对于我们当下和未来的法制建设仍然具有参考和借鉴价值。《折狱龟鉴》对中国古代各种侦查破案方法和审判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将其提升到理论的高度。由于郑克的相关观点都是建立在鲜活的历史经验事实基础之上的,所以其论断具有穿越历史时空的生命力。书中诸如“凡欲释冤,必须有术”“治狱贵缓,戒在峻急,峻急则负冤者诬服”“鞫情之术,有正有谲”“恃考掠者,乃无术也”“夫所谓严明者,谨持法理,深察人情也”“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不得其所以生之者乃刑杀焉”“尝闻用法杀人,无异用刃杀人”等命题和论断,对于当下和未来的司法者仍然具有启发价值。其“惟良折狱”“至诚哀矜”的主张在今天和未来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对于克服时下法官的心狠和解决法官时常遭受当事人报复的问题具有极大的参考和借鉴价值。成文法具有天然的缺陷,发展判例法是未来法制发展的大势所趋,而《折狱龟鉴》无疑是这方面我们可资借鉴的传统思想文化资源。

  由于《折狱龟鉴》至今仍然是政法院校师生和广大政法工作者的必读书,新中国成立以来其受到了相当高的礼遇,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出版发行了该书,但这些出版物大多都属于通俗读本,不少还只是节录本,只有杨奉琨的《折狱龟鉴校释》(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和刘俊文译的《折狱龟鉴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在《折狱龟鉴》的整理上做过一些工作,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现两书问世已历35个春秋,晚近学界对于《折狱龟鉴》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积累了一些新的成果,是时候将重新整理《折狱龟鉴》提上议事日程了。

  《光明日报》(2024年01月20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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