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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典范:唐朝盛世文化下的书法艺术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3-05-13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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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振熙(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博士生)

  唐朝的书法艺术成就几乎可与魏晋时期相媲美,且与魏晋主要依托“二王”(王羲之、王献之)一枝独秀、独领风骚的局面不同,唐朝涌现出数量众多的书法大家和风格各异的书法佳作,创造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盛世景象。为什么唐朝的书法会取得如此的成就?可从这一时期的审美取向、人文精神和文化景观等方面窥探一二,而文化又是最基础的因素。唐朝的书法艺术在某种程度上是其盛世文化的缩影,经历了在发展中走向成熟,在创新中塑造典范的过程。

  在审美取向方面,以追求法度备存为主要特征,有力促成了书法的推广

  清代梁巘在《评书贴》中对各个朝代的书法风格进行了高度概括:“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魏晋士人风流自赏、喜好清谈,他们的书法随性而作、体任自然、应和万物。唐朝书法家虽然仍对魏晋推崇备至,实际上却已经摆脱了追求自然之美的风尚,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的审美自觉,实现了风格的集体转向。初唐四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的楷书无不以法度森严而著称,由六朝的欹斜倾侧、娟媚遒逸变为端庄谨严、平正规范。如欧阳询《付善奴授诀》有云:“每秉笔必在圆正,气力纵横重轻,凝思静虑。当审字势,四面停均,八边俱备;长短合度,粗细折中;心眼准程,疏密被正。”颜真卿更是把唐书重法度推向了极致,《广川书跋》称其“法度备存而端劲庄持”,颜体宽绰开张,雄浑丰厚,有浩大气势。

  唐朝书法注重法度,与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繁荣发展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朝廷注重公文书写的美观和书法人才的培养,如把书学作为国子监“六学”之一,在科举考试中树立“书法取士”的导向;另一方面社会物质生活的优裕推动了精神活动的丰富,越来越多人把舞文弄墨作为闲暇时的兴趣爱好。因此,唐朝书法的兴起具备了广泛的参与基础,这与魏晋时期的封闭形成鲜明对比,张彦远在《法书要录》记载:“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与崔瑷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世南传之,授于欧阳询、褚遂良。”魏晋时期,笔法被视为稀世珍宝,主要在家族血亲中传承流衍,外人根本学不到。宋人陈思在《书苑菁华》记载了钟繇为了从韦诞那里得到蔡邕的笔法而入墓行窃的奇闻,这段故事虽未可信,但是魏晋书法家对笔法的隐秘可见一斑。

  唐朝书法的参与基础越广泛,越开放包容,就越需要树立大一统的规范,在各个流派之间建起可以沟通的桥梁。在审美取向方面,书法家从风流自赏、契合知音、感应外物相对单纯的需求,转向以满足差异化的偏好,博得广大受众认可为主要目的。越是博大精深的法度,越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越能适应时代审美的需要。而这反过来又促成了书法的推广,因为统一法度、书写规范让秘而不宣的技法变得便于普及,书法从此不再被少数书法世家所垄断,而是“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一门普通的艺术。

  在人文精神方面,建立书品与人品的对应关系,强调道德对艺术的统摄

  清代文艺理论家刘熙载在《书概》中写道:“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是书法作品与书家人格关系较为完整的表述,这一观点可上溯至唐代柳公权“心正则笔正”之说。《旧唐书·柳公权传》有这么一段记载:“穆宗时,(柳公权)以夏州书记入奏。帝曰:‘朕尝于佛庙见卿笔迹,思之久矣。’即拜右拾遗侍书学士。帝问公权用笔法,对曰:‘心正则笔正,乃可为法。’帝改容,悟其以笔谏也。”柳公权并非只为笔谏才说出“心正则笔正”,在书法品评中,重视人格垂范的影响和艺术的道德价值,是那个时代书法家普遍信奉的准则。如张怀瓘在《文字论》里写道:“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

  唐朝书法大家颜真卿树立了书品和人品的双料典范,书法道德观在他身上得到很好的诠释,也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欧阳修在《笔说》里写道:“古之人举皆能书,独其人之贤者传遂远。然后世不推此,但务于书,不知前日工书随与纸墨泯弃者,不可胜数也。使颜鲁公书虽不佳,后世见者必宝也……非自古贤哲必能书也,惟贤者能存尔,其余泯泯不复见尔。”在欧阳修眼里,颜真卿之所以备受推崇,不仅因为他的字写得好,更因为他的人品冠绝古今。历史上字写得好的人很多,但经历了岁月的大浪淘沙,能千古流传的,必是品行高尚的圣贤之人。宋代书法“四大家”——苏、黄、米、蔡,蔡原本指蔡京,可由于其名声太差,为后人所不齿,由蔡襄取而代之。

  艺术向道德归位,是法度至臻和人文精神至盛协同发展的必然结果。柳公权进谏“心正则笔正”,已经预设了一个前提:“正”是书法审美的最高准则。在唐朝法度完备的语境下,这个前提是毋庸置疑的,而实际上在其他朝代,未必能普遍认可这样的观点,如北宋书法家米芾就视柳公权的字为“丑怪恶札之祖”(米芾《海岳名言》:“柳公权师欧,不及远甚,而为丑怪恶札之祖。自柳世始有俗书。”)。书法法度的统一,单纯依靠书法家的影响力是不够的,必须先有坚实稳固的地基。儒家正统便是唐朝书法的根基,把书法纳入儒学的体系中,用儒学来阐释书法,从传统中获取权威,所建立起的法度自然获得广泛认可。儒家倡导“内圣而外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汉代大儒杨雄于《法言·问神》云:“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声画行,君子小人见矣。”因此,在儒家正统的浸染下,唐朝书法必然走向自内向外、由心至书,以道德统摄艺术的发展道路。

  在文化景观方面,唐朝书法与各种艺术深度交融,形成了枝繁叶茂的盛世文化气象

  唐朝书法的开放包容不仅体现在建立统一法度、吸纳各种风格、推动广泛参与等自身发展方面,还体现为与绘画、诗歌、佛学等各种文化元素深度交汇融合,产生了奇特的化学反应。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书法与诗歌的融合。

  一方面,与魏晋以信札为书法主要载体不同,唐朝的书法应用的场景十分广泛,摩崖石刻、楹联牌匾、碑文佛经、信笺长卷等都是书法家展示才艺的天地,因此,书写内容不再以实用为主,抄写有文学价值的文字成了书法创作的常态,而诗歌以其篇幅精短、文字优美、意境丰富、寓意深远等优势,深受书法家的喜爱,如李白的《上阳台帖》、张旭的《古诗四帖》《残秋入洛帖》、杜牧的《张好好诗》等。以诗歌作为书法的创作内容,可以把诗歌的意境与书法的意象融合在一起,实现诗美与书美的珠联璧合、交相辉映。

  另一方面,唐朝的书法作品,尤其是狂草,又催生了很多盛赞作品和作者的绝妙诗文。唐朝许多诗人,如李白、杜甫、韩愈、高适、岑参等都有许多以论书为题材的诗歌代表作,如李白的《草书歌行》、杜甫的《饮中八仙歌》、高适的《醉后赠张九旭》等。诗人用高超的语言艺术淋漓尽致地描绘了书法之美,这些诗歌既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又展现了作者对书法艺术的深刻感悟,也反映了那个时代蓬勃旺盛的文化景观。

  唐朝书法能够与其他文化元素深度交融,得益于其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十分肥沃,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养料,给其生长繁衍提供十分广阔的空间,而同时书法的发展又对培育它的文化进行了回馈。唐朝的书法、诗文、绘画都通过创新和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苏轼在《书吴道子画后》盛赞道:“知者创物,能者述焉,非一人而成也。君子之于学,百工之于技,自三代历汉至唐而备矣。故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

  唐朝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成为中国历史上最为繁荣和辉煌的朝代之一。在这个时期,作为文化传承载体和表达形式的书法艺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唐朝书法家们深谙经典、善于诗词,注重心灵的修养,他们将自己的生命和情感融入到书法中,将对书法艺术的追求融入儒学正统的理想中,使其在建立完备法度的同时,更加具有人文情怀。唐朝的书法艺术与时代文化密不可分,既要从书法看文化,又要从文化看书法,这才是读懂唐朝书法何以成为典范的正确途径。

  《光明日报》( 2023年05月13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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