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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大连9月11日电(记者王金虎)6日至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执法检查组到辽宁省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更好地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作用,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
7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辽宁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公证法情况的汇报,并与人大代表、律师、学者、公证从业人员等进行座谈。同时,执法检查组深入沈阳、盘锦、大连等地,全面了解公证法的实施情况,紧紧围绕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实地检查。
曹建明对辽宁省为贯彻实施公证法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已全面介入到国家经济社会活动、民生领域和涉外民商事交往等各个方面,公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曹建明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对照法律规定,在制度建设及制度落实上找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重点查找法律实施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法律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公证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光明日报》( 2021年09月12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