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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表决通过,为打击App过度收集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有了坚强保障。随着数字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海量的信息数据如何高效、安全利用,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难题。
《2021中国城市数据治理工程白皮书》显示,大量的政务、企业、人口、经济等数据在城市汇集,然而数据要素的利用却面临流动性差、应用潜力无法有效发挥等难题;当前,围绕数据治理相关的应用、技术、安全、法律、制度等方面,已开展了大量的实践探索,但仍有诸多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从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来看,城市数据治理工程正当其时。”清华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希勤表示,从理论上讲,数据是信息的载体,数据治理需要厘清时间、空间、物质等之间的关系,而这对学校各个学科都会起到重要牵引作用;从实践层面来讲,通过数据治理工程,让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的生活和行动都更加有序可循。
在王希勤看来,做好城市数据治理必须跨界融合、跨学科交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通过和企业组建联合课题组,我们把大学教授的理论课程跟企业的实践、经验结合起来,采取专业分组与闭门研讨相结合,在实践中发现社会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今年4月份,清华大学和中国电子联合课题组编制的《城市数据治理工程研究报告》,通过中国电子学会组织的专家评审,获得积极评价。“在课题研究中,我们将数据安全和数据要素市场化作为课题研究的核心问题,使方案较好地体现了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王希勤说。
“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参与经济运转全领域全过程,从而重新定义了消费模式、生产组织方式、产业链链接模式和全球资源配置方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江小涓认为,城市是经济活动的密集区,也是数据产生汇聚和应用的密集区,开展城市数据治理有利于推动数据资源安全归集、存储和高效配置开发,充分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加快推动数字经济从1.0阶段向融合发展的2.0阶段迈进。
江小涓认为,数字时代对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城市数据治理,有利于帮助各级政府建立包含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和市场体系在内的数据治理体系,不断增强政府的数据立法执法监管能力、数据治理发展规划能力、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和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更好地赋能各级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数据安全和数据流通是当前数字城市建设和数字治理工程中最突出的矛盾。”课题组成员、中国电子副总经理陆志鹏表示,在安全问题方面,本质安全难以保障,过程安全日益严峻,制度安全权责不清晰。同时,数据要素难题仍然没有办法破解,特别是确权问题、定价问题、交易方式问题;数据有效供给不足,数据要素市场严重缺位,系统化的解决技术体系也仍待完善。
陆志鹏坦言,从数据直接到应用这个链路就非常复杂。在流通方面,定价难、确权难、计量难;在安全方面,存储有风险,交换有风险,应用也有风险。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认为,应该有一个“中间态”来解决这个问题,而这个“中间态”就是数据金库和数据元件。
“通过构建数据金库,让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里面定义的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入库。”陆志鹏介绍,对数据金库里的数据进行治理清洗形成标准数据,标准数据再加工成数据元件,数据元件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再加工成数据产品,使数据形成资产链和价值链的融合。通过把数据加工成数据元件,从数据源可以隔离数据被泄露的风险,从应用端可以隔离数据被滥用的风险。 (记者 姚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