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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峥嵘岁月,初心如磐,中国共产党人追求公平正义、探索法治道路的脚步从未停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入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我们党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考虑、谋划和推进。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一系列重大举措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2021年3月,河北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衡水中学为学生们讲解宪法知识。新华社发
1 以良法促进和保障善治
不久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数据安全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8部法律和有关决定,这几个“新成员”随即“入驻”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这个囊括了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本的数据库,以最直观的方式向人们展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浩瀚星河。一条一款厘定规矩方圆,一字一句关系国计民生,法治之光守护着公平正义,照耀着复兴之路。
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从新中国成立后多项法律制度纷纷建立,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立法工作驶入快车道,党领导人民立法结出累累硕果。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逐渐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转变。如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考验着立法者的智慧。
修改宪法,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载入国家根本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法治保障;编纂有着“民事权利宣言书和保障书”之称的民法典,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加有法可依;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以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新兴领域立法不断涌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加快法律的立改废释,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如今,各级人大已建成22万多个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立,让“原汁原味的民声”直达最高立法机关。民主与法治的坐标轴,都在不断延展。
2020年12月1日,安徽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的法官向学生们展示法徽,介绍其由来及背后的故事。新华社发
2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020年7月,来自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佳苑小区的1300多户居民首批原址回迁,幸福和满意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自2017年海淀区启动该棚改项目后,小区居民踊跃参与讨论、决策和监督,确保每一道程序都在阳光下运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推动纸面上的法律变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最直接、最密切。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高频热词。
2014年初,一张张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悄然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官网上。这是中央政府首次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随后,各级政府全面清理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2019年9月1日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开始施行,保障重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杜绝“拍脑门子决定”。
公安民警处在执法第一线,时常要面对激烈的矛盾冲突,一举一动都可能引发高度关注。201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大步向前。
2019年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剑指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打出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组合拳”。
办好小事,就是大事。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越来越多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2021年3月28日,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调解矛盾纠纷。新华社发
3 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青砖灰瓦、飞檐翘角,走进位于革命老区湖北红安的七里坪革命法庭,当年的建筑风貌依然清晰可辨。
七里坪革命法庭被誉为“中国革命第一法庭”,它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见证了党用法律手段为贫苦农民伸张正义的勇气和决心。“万众一心,紧跟党走,朴诚勇毅,不胜不休”,法庭墙壁上十六个大字,闪耀着光芒。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始终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而司法,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践行这一铮铮誓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场司法领域触及灵魂的自我革命大幕开启,以司法体制改革破解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
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成为历史;推动员额制改革,全国法官检察官重新“洗牌”,12万多名法官、9万多名检察官遴选入额;司法责任制改革,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完善司法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健全案件监管全程留痕制度,建立干预司法办案记录报告制度,防止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最高人民检察院重新组建十个检察厅,实现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进专业化建设的重塑性变革。
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党的十八大以来,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被依法纠正。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现代刑事司法原则,人权司法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
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司法是司法工作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智慧法院”加速建设,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智慧检务”发挥大数据在智能检索、类案推送、辅助定罪量刑中的作用,推动检察信息化建设向“服务管理和办案并重”转变。智慧司法成为中国司法的一张亮丽名片。
4 让法治信仰深植于公民内心
西藏米林,一座位于雅鲁藏布江河谷的边远小城。2014年起,来自江苏南京的援藏律师们一棒接着一棒,让米林县终于摘下了“无律师县”的帽子,法治信仰在这个小城里扎下了根。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唯有被真诚信仰,才不会形同虚设。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2016年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营造起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浓厚氛围。
“其身正,不令而行”。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被列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八五”普法正式开启。
回望“七五”普法,5年时间交出了一张闪亮的“成绩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2020年全国社会心态调查综合分析报告显示,当自己或家人遇到不公平事情时,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居第一位,比2016年提升3.7个百分点;选择“托关系、找熟人”的比例明显下降。
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调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卓著,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初步建成。目前,全国64万多个村(居)配备了法律顾问,从信“访”不信“法”、“谁能闹谁有理”,到如今遇事讲法、遇事找法,法治观念已深入中国社会的最小单元,深植群众内心。
治天下者,善谋大势;决胜负者,长于布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是为子孙后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法治在这片有着灿烂文明历史的古老土地上扎根发芽、茁壮生长,法治中国的壮丽图景徐徐铺展,全面依法治国步履铿锵、一往无前。
(光明日报记者 靳 昊 陈慧娟 刘华东 王金虎)
《光明日报》( 2021年06月21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