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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1-03-09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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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8日下午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如下: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9347件,审结35773件,制定司法解释28件,发布指导性案例17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080.5万件,审结、执结2870.5万件,结案标的额7.1万亿元。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1.6万件,判处罪犯152.7万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快审快结涉疫犯罪案件5474件6443人,对杀害防疫工作人员的马建国等人依法判处死刑。开展涉疫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处置国内外各种涉疫滥诉,坚决维护依法防控秩序,坚决捍卫我国司法主权和国家尊严。审结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7万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8万件。严惩袭警犯罪。

  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053件226495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坚持“打伞破网”,审结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2668件。

  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犯罪案件2165件3384人。出台食品安全司法解释,斩断食品“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针尖上的安全。针对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问题,加大惩治力度,推动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审结权健传销案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5万件,涉及金额2.9万亿元,维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8.9万件,依法惩治强行别车、竞速飙车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严惩腐败犯罪。配合国家监委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2万件2.6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的12人,对赵正永判处死缓、终身监禁,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理追逃追赃、没收违法所得等案件316件,裁定没收“红通人员”姚锦旗等164人违法所得11.5亿元和位于多国的不动产。

  严惩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网络赌博、网络黑客、网络谣言等犯罪案件3.3万件。严惩一批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

  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65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18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万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对41.4万名轻微犯罪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对1.2万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司法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指定辩护律师12.2万人次。

  二、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330.6万件、行政案件26.6万件,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及时出台审理涉疫民商事、涉外商事海事、执行案件等4个意见,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应对疫情引发的诉讼问题。紧急为1386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临时变更财产保全措施,支持扩产抗疫。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等规则,妥善审理相关合同违约、企业债务、房屋租赁等案件4.3万件。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帮扶3.6万家企业复工复产。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34件56人。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案件,促进优化投资兴业软环境。依法妥善审理涉国有企业改革案件。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民营企业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等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

  保护诚实守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86万件,切实保护诚实守信一方合法权益,弘扬“言而有信”“有约必践”的合同精神。保护“货真价实”,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惩网络欺诈、假借“以房养老”坑害老年人等违法犯罪。严惩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该入刑的入刑,当赔偿的赔偿。严惩碰瓷违法犯罪,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团伙绳之以法。惩治网络流量造假行为,审理手机应用流量劫持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放司法区块链平台,支持网络著作权人上传作品、保存证据,预防和惩治网络抄袭。严惩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非法融资、骗补骗保等行为,对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63起系列虚假诉讼的某房地产公司顶格处罚6300万元。坚持惩戒失信与褒奖诚信并重,建立失信名单分级分类管理和信用修复、正向激励等机制,鼓励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全国197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运用法治手段治理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让虚假陈述者付出代价、制假售假者受到惩处、碰瓷者落入法网,让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6.6万件,同比上升11.7%。出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等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方便当事人举证、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赔偿数额,知识产权案件判赔金额同比增长79.3%。制定司法解释,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保护科研人员及其职务发明成果,激发创新活力。严惩盗版抄袭、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侵害著作权商标权行为。

  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通过公正裁判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明晰规则,引导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发展。联合开展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净化网络生态。审理视频网站付费超前点播案,规范商业模式创新,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审理手机软件侵害用户个人信息、人脸识别纠纷等案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维护数据安全。

  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10132件,涉及债权1.2万亿元,其中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28件,盘活资产4708亿元,让53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重获新生,帮助48.6万名员工稳住就业。

  服务扩大内需。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新型基建、城市建设、民生工程等领域矛盾。加强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对设置消费陷阱、霸王条款等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

  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制定服务“三农”工作意见,规范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妥善化解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业等矛盾纠纷。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9.1亿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依法审理乱占耕地案件,促进治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

  服务金融健康发展。严惩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涉地下钱庄、洗钱等犯罪,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国家金融安全。依法严惩违规披露信息、欺诈发行股票等犯罪,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积极参加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严惩网贷平台挥霍出借人资金等违法犯罪。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5.3万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57件,同比增长82.1%。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等,研究制定司法服务举措。

  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共聘请来自25国的55位专家、法律工作者担任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特邀专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完善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举措,制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见,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贯彻实施民法典。完成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139个指导性案例的清理工作,废止116件,修改111件,决定对2个指导性案例不再参照适用。重点开展涉及物权、担保、婚姻家庭、时间效力等一批配套司法解释制定工作,解决民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和司法解释衔接适用问题。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4.7万件。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06.1亿元。依法惩治“校闹”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惩扰医伤医犯罪,支持平安医院建设。

  加强人格权保护。贯彻民法典,在司法政策中增加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等规定,畅通人格权救济渠道。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等案件,决不让人民英雄受到玷污,树立崇尚英雄的良好风尚。审理微信群侮辱人格案,坚决制止网络暴力。审理职场性骚扰损害责任案,让性骚扰者受到法律制裁。审理进口冻虾万名消费者信息案,禁止滥用权利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审理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案,明确安装监控不得侵扰他人生活安宁。通过一系列人格权保护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让人身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格尊严受到切实尊重,充分彰显我国民法典的人民立场和共和国人民的主体地位。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64.9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探索将家暴防治延伸到婚前、离婚后及精神暴力等情形。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对强奸杀害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审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案,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打赏金。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会同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开展寒假关爱儿童活动,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儿童身边。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633件,审结涉军民商事案件10418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军事法院开通涉军维权平台,结合重大任务排查化解纠纷909件,为部队和官兵挽回损失14.3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4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1.1万件。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在祖国大陆的合法权益。审结涉侨案件4675件。

  四、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

  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着眼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全国总工会、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完成“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涵盖劳动争议、道交事故、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纠纷领域,3.3万个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平台,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2020年诉前成功调解424万件民商事纠纷,同比增加191%。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法院对接“老马工作室”等代表委员调解工作站,合力化解纠纷。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的情况下,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民事诉讼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充分体现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显著成效。

  基本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2020年,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案件693.3万件,平均审理周期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53%。化繁为简,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统一入口,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功能,帮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

  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在四级法院及1万多个人民法庭做到全覆盖,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全国法院全部开通网上立案功能,网上立案申请超过一审立案申请总量的54%。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一站式建设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功能,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林区草场、田间地头,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人民。

  五、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员额管理制度和配套保障机制,实现能进能出、良性运行。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确保制约监督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5个省区市的305个试点法院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司法效能明显提升。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率和案件当庭宣判率,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2亿份,庭审直播1159万场。

  坚持司法改革与信息化建设融合。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显现,无接触式诉讼服务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健全网上庭审、电子证据、异步审理等规则,保障在线诉讼依法规范进行。通过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为全球互联网法治发展积极贡献中国方案。

  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深化执行改革,加强智慧执行,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持续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网络查控案件1464.5万件,网络拍卖成交金额4027亿元,同比均有大幅增长。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81亿元、涉民生案款254亿元、涉金融债权案款3300亿元。2020年,全国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5件;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89%,二审后达到98.1%;未结案件数、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数分别下降17.5%和24.9%;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同比分别下降12.9%和71.8%;受理执行案件1059.2万件,执结995.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3%和8.1%。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狠抓巡视整改落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向胡国运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458个集体、703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魏晶晶等29名法官因超负荷工作或遭受暴力伤害等原因牺牲在岗位上,他们用执着坚守、奉献牺牲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法治事业的热爱。湖南法院周春梅法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因拒绝说情打招呼遭到歹徒残害,血染法徽,用生命捍卫了司法公正!

  提升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法官法,修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培训干警320.8万人次,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完善四级法院统一的记录报告平台,实行月报告制度,推动铁规禁令落地见效。按照党中央部署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55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4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围绕代表审议时提出的1349条意见建议,加强调查研究,逐项落实,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动力和实际成效。针对371件代表建议和409件日常建议,逐件办理跟踪,认真沟通反馈,推动惩治暴力伤医、保护商业秘密等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47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10余人次。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

  “十三五”时期,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步,人民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成熟定型,立案难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批历史形成的重大冤错案件得到依法纠正,较好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人权得到切实保障,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等目标任务。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理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对精准服务大局、防范化解风险、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研究不够。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四是司法领域腐败问题仍有发生,有的法官贪赃枉法、徇私枉法,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五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一些领域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尚未形成科学完备的司法人才培养体系。六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人民法庭建设存在差距。

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积极服务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实施民法典,提升我国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水平。依法妥善审理涉“三农”案件,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司法水平。

  四是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严格贯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查处“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严格依法办案。扎实做好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法院建设,创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六是建设过硬队伍。以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不文过饰非,坚决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法院队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让广大法官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做定分止争的行家里手,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09日 04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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