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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
作者:陈陌津(媒体评论员)
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文旅部、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就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有关情况介绍说,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推进复工复产、恢复营业的主体责任,抓紧消除市场抑制因素,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提振经济,在文旅、餐饮、汽车、家电以及养老、育幼等方面,将有更多利好政策落地。
促进消费市场复苏,不独是中国政府恢复正常经济运行的首选措施,也是世界其他国家政府在提振市场信心上的不二之选。最近几天,一些国家政府出台了提振消费措施的法案,或减税降税,或提供现金,目的都在鼓励国民大胆消费,以拉动经济增长。除此之外,给小微企业补贴,为航空公司、旅游饭店提供巨额补贴等措施,都在落地实施当中。从中国各地复工复产的节奏看,这样的措施也同样是各地政府相关政策的倾斜所向。
目前,各地纷纷推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有的地方推出了“消费券”,还有的地方则设立了“生活节”,旅游景点集中地设立了“旅游业纾困资金”。这些政策直接向消费领域倾斜,无疑是符合市场效率的优选。不过,在这些政策落地时,其具体程序和实施办法也必须符合市场规则,遵守依据市场规则所制定的法律。否则,这些政策在落地之后就要走样变形,最后白白浪费钱财,贻误市场振兴的时机。
应该注意的是,上述一些政策属于救急和救济性的特殊政策。它们只是在出台的时限、力度和倾斜对象上有所特殊,在符合市场规则、遵守相关法律方面却并无特殊之处。绝不能因为疫情冲击较大,复苏压力空前,就置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于不顾,任性所为。否则,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会使政策落地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
比如,有的地方在推出促进消费政策时,相关措施的落地点,只限制在一个电商平台上,将其他所有同类或不同类的电商平台、消费服务平台都排除在外。这样的操作,让人看不懂,甚至起疑。一个地方,特别是一个省区市的经济,不可能仅通过一家电商平台的振兴,就能促进本地消费乃至经济的全面复苏和振兴。即使在竞争性服务领域,相关电商平台的确定,也要按照相关法律经过公开招商程序进行。
类似问题不清不楚,无视程序规定,实际做法界限模糊不清,就必然给各种风险留下隐患。因此,市场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早介入、调查和纠正这种做法,让更多促进消费的政策落地落实。
《光明日报》( 2020年03月2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