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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张翼10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外贸稳增长,海关总署近日再出实招,从减免滞报金和滞纳金、关税保证保险及加工贸易核销、结转、内销等业务延期四个方面,进一步降低进出口环节通关成本。
根据新的措施,对于疫情发生前已运抵口岸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以及企业复工后因疫情出现经营困难或者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无法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均可根据《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向申报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同时,对疫情期间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手(账)册超期核销的,企业可向主管海关申请临时延长手(账)册有效期;对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等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企业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办理海关手续。
下一步,海关将在确保口岸疫情防控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新海关职能优势,利用好各项政策措施工具,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推动减少进出口环节单证,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降低港口、检验检疫收费,全力以赴促进外贸稳增长。
《光明日报》( 2020年03月11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