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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70年不改初心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0-01-27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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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走基层·知识分子贺新春】

  光明日报记者 姚晓丹

  对于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刑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来说,过去的2019年可以说是收获之年,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他收获了“人民教育家”荣誉称号。至此,他几乎成为教育领域的“大满贯”选手,他是我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但是,作为学者,这所有的成绩一旦取得就成为过去,他依然活跃在刑法学一线,每逢大事必发声解读,哪怕已经91岁高龄。近日,李宁案一审宣判,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以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高老第一时间写出长文,《“李宁案”对科技领域、教育领域反腐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见诸报端,对此案背后的刑法学意义进行了一一释读,深入浅出。

  新年将近,当光明日报一行在副总编辑李春林的带领下看望高铭暄先生的时候,却得知,时有文章见诸报端的高老此时住进了医院。于是,这次特殊的探访就在病房中进行了。

  在这里,小小的病房一室生春,有鲜花书籍报纸为伴,高老细说从头,讲述自己的奋斗故事。

高铭暄:70年不改初心

图为高铭暄在病床上讲述自己的奋斗故事。刘陆摄/光明图片

  高老的家乡在浙江玉环县,中学毕业后,他考取了浙江大学法学院,当时还处于战乱期间,他一心学习司法,他心想:司法工作还是比较高尚的,司法工作维护公平正义,为老百姓排解纠纷、保护安宁。如果没有司法工作,都是犯罪的话,社会能安宁吗?

  两年后,新中国成立了,他从浙江大学转入北京大学,继续完成自己的法学学业。大学毕业后,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十分感兴趣,于是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法学专业研究生,自此,他在人民大学的研究绵延近70年。70年岁月悠悠,他依然记得第一次来人大报到的场面。“我在铁狮子胡同一号报到,我记得是在主楼一层后面,刑法教研室在那里临时办公。”就这样从青丝到白发,初心不改。

  这70年的研究可以分成两块,一块是教书育人的部分,高铭暄不仅给本科生授课,还给研究生授课。他先后开设过苏联刑法、中国刑法、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外国刑法、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等课程,“无论社会活动如何繁忙,我都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我认为教学是老师的神圣职责。”高老这样回忆。他还自创了一套“三严四能五结合”的教学方法。“三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四能就是培养学生的读书能力、研究能力、翻译能力、写作能力,五结合就是学习与科研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掌握与重点深入相结合、研究中国与借鉴外国相结合、个人钻研与集体讨论相结合。”这套教法还因人而异,随着学生的性格特征不断增减,是以高老桃李满天下。

  另一块则是刑法学研究的部分。高老见证了新中国刑法建设的全进程。“我刚毕业即参加了刑法起草工作,并自始至终参加了1979年刑法典起草和1997年刑法典修订工作,多次参与中国最高司法机关制定刑事司法解释的研讨咨询工作。”其中的辛苦无法计量,“在立法过程中,我已记不清提出过多少立法意见和建议,搜集和整理过多少参考资料,对每一个刑法条文作过多少次的草拟、修订和完善。”高铭暄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后,人民生活日新月异,法律也需要吐故纳新,他开始了新的征战,无论是原有法律的修订、新《刑法》的起草,还是《刑法总则》的归纳创制,高铭暄始终活跃在立法工作的一线。

  他的奋斗历程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他与《光明日报》也结缘良久。“70年了,从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就关注到《光明日报》,此后的70年,我借助《光明日报》了解学界信息,也借助《光明日报》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以后,《光明日报》还将长伴我左右,成为我必不可少的信息参考。”

  这是一位学者的拳拳之心。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27日 04版)

[ 责编:李伯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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