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标志着我国终于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新成员,我国对外开放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86年7月10日,中国正式提出关于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1995年,世贸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中国复关谈判也转为入世谈判。1997年8月,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了世贸组织市场准入谈判的双边协议,新西兰成为第一个与中国结束双边谈判的西方国家。1999年11月,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达成双边协议,这是中国进入WTO的关键性一步。2000年5月,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达成双边协议。2001年9月,中国与墨西哥结束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至此全部完成了与世贸组织成员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标志着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中国终于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同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加入世贸组织,充分展示了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积极姿态。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赢得了更加良好的国际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对外开放,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总体上符合我国的利益需要。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09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