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召开的中共十三大,准确定位了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有力地推动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1987年,在准备十三大报告过程中,党中央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集中全党的智慧,提出了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十三大报告立论依据的设想。这一设想得到邓小平同志的赞同。同年10月,中共十三大召开。这次大会最突出的贡献,就是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明确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十三大报告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了明确概括。这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传统观念的重要突破,是党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同时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开放的实践。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20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