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记者 杨珏
九月的上党大地秋意渐浓,香菇大棚里却还是让人感到有些闷热,90岁高龄的申纪兰正在采摘蘑菇。深蓝色衣服、齐耳短发、黑白布鞋,依然保持着热爱劳动的本色,一如她对国家深沉的爱始终不变。
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是太行山南麓一个普通又不普通的小村庄,申纪兰在这里用自己的一生,陪伴着共和国的每一次进步。
曾经的西沟村,山高土薄,高寒多旱。申纪兰回忆说:“西沟农民辈辈苦,打一担粮交八斗租,十冬腊月换不上衣,糠菜一年糊不住,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当时还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好男走到县,好女走到院”。每次想起这个说法,申纪兰都很生气:“旧社会呀,不把妇女当人。妇女只能到院里头,男人就高一步了,就能到县里头。你说这话能有道理吗?我就不服气。”
1951年,西沟村成立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申纪兰被选为副社长。那时社里劳动力短缺,社长李顺达就鼓励申纪兰发动妇女下地劳动。“走出‘三台’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要男人看得起妇女真难呀!”申纪兰感慨地说。
所谓“三台”即碾台、锅台、炕台。除了思想上的桎梏外,还有一大困难摆在申纪兰面前:那时候10分算一个劳动力,两个妇女只能算一个男劳力,所以妇女只能记5分。这种按性别划分的不公道计分方式,直接打消了妇女们干活的积极性。
为了争取妇女同工同酬,申纪兰决定组织妇女和男人比赛撒肥,看谁先撒完,并且撒得又快又好。在申纪兰的带领下,姐妹们先把地划成行,然后一行一行地撒肥,撒进去的肥料又匀又实,不到晌午就率先干完了。那天,她们终于第一次挣到了10个工分,和男人们一样多。
就这样,申纪兰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争取男女同工同酬的社会实践,为新中国的农村集体劳动管理探索出一个最初的分配模式,为我国制定按劳分配政策和法律作出了实验性的贡献。
1954年,申纪兰也因此当上了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而男女同工同酬也在此次大会上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从此,申纪兰开始了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风雨同行的65年。
申纪兰回忆说:“第一次开的人代会,在中南海的礼堂里。投票是把纸发到手里头,那时我真正的感觉是人民当家作主了!”
65年的代表生涯,申纪兰提出的建议和议案涵盖“三农”、教育、交通、水利建设等各领域,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有涉及群众利益的小事,山区交通建设、耕地保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干部选举、贫困地区旅游开发等,不断得到采纳、得以实现。申纪兰,也成为全国唯一一位出席从第一届到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申纪兰开始了人生又一次重大转折。
1983年,西沟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两年后,申纪兰带领乡亲们办起了平顺县第一个村办企业,西沟村逐渐走上了快速发展道路。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西沟村也提出发展“旅游、农产品加工、服装加工”三个产业。近年来,西沟村不断走科技创新道路,建起了60多个光伏香菇大棚,实现了棚上发电,棚下种菇。种驴场、核桃露厂、潞麻厂、服装生产车间……依次建立。
与申纪兰一同工作30年的西沟村党总支书记郭雪岗骄傲地说:“我们还建成了展览馆、太行之星纪念碑、村史亭、老西沟互助组雕塑、西沟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形成了以爱国主义教育、森林休闲为主的红色旅游和绿色旅游线路,西沟村已经从一个落后的纯农业村变成了农林牧工商游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新农村。”
如今忙碌了一辈子的申纪兰,依然为村里忙活着:到施工现场询问进展,入村民家中了解需求,学习中央有关精神,为社会各界讲党课……申纪兰总说:“我虽然年龄大了,但还能做一些事情,党需要我,我就要一直干下去,听党话、跟党走,是我一辈子的承诺。”
《光明日报》( 2019年09月20日 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