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看内蒙古】
作者:张宝成(内蒙古师范大学教授、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家)
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谱写了一部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历史,为缔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模范自治区”。进入新时代,内蒙古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谱写新时代模范自治区的新篇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各民族真正平等创造了根本前提,内蒙古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局面得益于以下“七个坚持与铸牢”。
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引领下,内蒙古同全国一道走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内蒙古明确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把祖国北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发展方向,引领内蒙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转型升级发展,踏上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制度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内蒙古先后出台了近600件地方性法规,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坚持维护祖国统一最高利益不动摇,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价值取向。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各族人民群众,始终把维护祖国统一、确保祖国北疆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加强国家安全建设,高度重视、及时处理一切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对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增强各族群众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长期以来确保了祖国北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坚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动摇,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不动摇,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理念。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抓住了“两个共同”的工作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不动摇,铸牢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新中国成立初期,内蒙古创立了面向基层群众的“乌兰牧骑”,在丰富农村牧区文化生活的同时,送去了党的关怀,成为全国文艺界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先后实施了“文化大区”“文化强区”战略,实现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入新世纪,实施了“草原文化”研究工程,创造性地提炼出“崇尚自然、践行开放、恪守信义”的草原文化核心理念,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入了深层的民族文化精髓;实施了“中国梦·尽责圆梦”“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成为助推内蒙古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精神动力。
坚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不动摇,铸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干部队伍。内蒙古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安定团结、和谐发展,就是因为我们党首先培养出了一批以乌兰夫同志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干部。内蒙古制定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中长期规划,大力培养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造就了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管理人才、科技工程人才在内的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在干部配备上,坚持在旗县以上党政两个一把手由汉族和少数民族干部分别担任,盟市和旗县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50%和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