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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7-25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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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建设万里行】

  光明日报记者 温源 李慧 

  农村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以科技为支撑不断创新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模式,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构筑了持续有力的金融支撑。

  广西那坡县瞄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瓶颈,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对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成功打造出依托“PC端+手机App”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这一系统通过手机App,将信息采集端口拓展到专职采集员、农户、企业、三农金融服务室、金融机构、政府等六类信息提供者,建立信息主体自主发起信息更新的机制,实现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的分散化、动态化和交叉验证。截至2019年6月末,新系统已采集那坡县41164户农户信息,覆盖面达89.5%。

  黑龙江省克山县按照“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深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克山模式”,构建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信贷投放+社会应用”四位一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克山县依托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评定,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成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县域信用环境在整体上显著改善,有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制度建设的完善。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江西省芦溪县建立了“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每季度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一期“红黑名单”,落实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法院、公安、市监、税务等成员单位的诚信红黑榜数据、信息归集、双公示报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依托山西省中小微企业与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成“整村授信”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利用“整村授信”模式,对信用户贷款投向和农业生产进行事前评级,事中动态管理,事后监督生产经营,确保了支农信贷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和精准“滴灌”。截至2019年6月末,共评定信用户33.86万户、信用村453个、信用乡11个,共为信用户授信104亿元、发放贷款72亿元,实现了农户和银行的双赢。

  在山东省寿光市首个文明信用试点村崔岭西村,中国人民银行寿光市支行指导村两委和农商行,按照“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勤劳致富、家庭和睦、庭院整洁、资信良好”六项标准,通过“建档、宣传、评议、入户、授信、签约、验收”七个步骤,为村民建立信用档案、开展整村授信,共评定AAA、AA、A三级文明信用户224户,并分别给予15%、10%、5%的利率优惠。截至2019年6月末,寿光市文明信用工程已完成732个村庄整村授信,涉农贷款余额163亿元,较年初增加9.57亿元,带动贫困户420人脱贫致富。如今在寿光,诚实守信转化为可用的“活钱”,让农户尝到了讲文明讲信用的甜头。同时,信用评定结果与文明村镇评定挂钩,推动了乡村文明建设,全面优化了农村信用环境。

  《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25日 10版)

[ 责编:李伯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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