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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创新成果 促更高水平开放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4-2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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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创新成果 促更高水平开放

  ——三论学习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

光明日报评论员

  “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郑重承诺,开放之门越来越大的中国将“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维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杜绝强制技术转让,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的鲜明表态,更是让不少投资者吃下一颗“定心丸”,引发国际社会高度评价。

  2018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宣布扩大开放四大举措,其中第三条即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一年时间里,两次在高规格国际会议上作出保护知识产权的承诺,彰显了中国尊重知识的坚强决心,展现了中国保护创新的十足底气。这种底气,既来自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来自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所带来的正反馈。

  知识产权建设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一系列富有远见的战略部署,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创造力、影响力。更强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营造更好营商和创新环境;更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上升到第17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大幅跃升至第46位。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重要作用、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不可逆转,国际分工日益细化,这不仅带来知识产权疆域的扩大,也让知识产权权利确认、打击侵权盗版等问题更加复杂。唯有通过紧密的国际合作,方能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战略语境下,随着中外企业技术交流和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加强创新成果保护,畅通各国创新合作,都需要我们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将“更大力度”做足成色、做到实处。

  面向未来,中国将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完善社会共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加快推进专利法修改,健全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这些举措的成果将日益显现。我们还将大力强化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效果,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中外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视同仁。还要加强与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2017年《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的签署,标注了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新节点。常态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宏观政策沟通、知识产权审查等务实合作项目的扎实推进,都为进一步贯彻好习近平主席重要讲话精神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定不移地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奋力走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之路,让一切创新成果受到尊重,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涌流。更多智慧的凝结,更强力量的凝聚,必将带领我们抵达梦想的远方。

  《光明日报》( 2019年04月29日 05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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