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汪洋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14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