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义孙委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院长):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之初颁行的“外资三法”,奠定了中国对外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的基本法律体系,在过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规范外商投资的法治化程度不够。制定外商投资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应有之义。
全国人大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特点是平等原则贯穿始终。例如,明确了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同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化工作和政府采购活动,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以及其他方式进行融资;等等。这些关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规定,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也展现了中国坚持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
(光明日报记者王琎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09日 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