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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研伦理道德监管

2019-03-06 06:30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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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真言】     

  司富春代表(致公党河南省委副主委)    

强化科研伦理道德监管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如今,科技的发展给社会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在进行科学研究推动科技创新的同时,必须谨守科研伦理道德规范,科研伦理的底线不容触碰和挑战。

  研究人员当敬畏生命、遵守规则,守护好前沿科技领域的一方净土,让创新成果更好地造福人类。

  建议加强科研伦理审查的法规建设和行政监管。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国家级的生命伦理委员会,针对新兴技术的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和产业开发研究出台相应的伦理规范。

  建议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和伦理委员会定期为科研人员举办伦理讲座,组织学习科研伦理新规定、新技术、新案例等,呼吁广大科研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科研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重视伦理审查的全程性至关重要。除了在科研项目申报前,科研管理和伦理审查部门要加强对研究项目的伦理合理性预审查,立项之后,也要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持续跟踪与审查,保障伦理审查的全程性。同时在项目执行期间和结题验收时,各级科研管理部门除了对课题进展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外,还要监督其是否按照伦理委员会要求处理伦理相关问题。

  (光明日报记者王胜昔采访整理)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06日 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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