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国平(暨南大学澳门研究院研究员)
明末杭州人李之藻,是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杰出代表。陈垣于1919年发表的《明浙西李之藻传》,开创了对李之藻的研究。方豪于1966年出版的《李之藻研究》,则是集大成之作。进入21世纪,龚缨晏、郑诚、邬国义等人又进一步深化了相关研究。但是,由于有关李之藻的汉语史料非常匮乏,许多重要问题依然无法解决。这样,西方文献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一、李之藻的名号。李之藻,字振之,又字我存,号凉庵居士、凉庵逸民、凉庵子、凉叟、存园寄叟、东海波臣。在西文文献中,除了“官人李之藻”(Madarin Licizao)这个称呼外,许多来华传教士根据中国习俗,以字号相称,如利玛窦称其为“Lingozuon”,熊三拔笔下作“Lengocum”等。这些都是“李我存”一名的拼写。不过,使用最多的还是“凉庵”之号。熊三拔还将姓、字和号联用,称之为“李我存凉庵(Doutor Leão Li Ngo Çun)进士”。李之藻自己在1626年用葡萄牙文书写的《上耶稣会总会长书》中,自称“东方弟子李凉庵”(Ly Leam)。因此可知,在教内李之藻的正式名字是“李凉庵”。所谓的“凉庵”,其实是葡萄牙文“Leão/Leam”的音译。此词在拉丁文中作“Leo”、西班牙文为“león”,意大利文的书写形式是“Lione”。在拉丁文和新拉丁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中,“leo/leão (leam)/león/lione”为一普通名词,意即“狮子”。但在中文里,如果直接将“狮子”或“狮”这样的动物名用作个人字号,显然不雅,于是李之藻非常巧妙地将其译成“凉庵”,作为自己的字号。从词汇学来分析,“Leão”或“Leam”由两个音节构成,与“凉庵”的读音完全吻合。因此,“凉庵”之译名,在读音上忠于西文原词,在中文里又具有深奥的韵味。这个译名,既体现了李之藻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功底,又反映了他对西方文化的深刻认识。
二、李之藻的生卒年月。关于李之藻去世的时间,明末清初在华的葡萄牙传教士何大化(António de Gouveia)在《远方亚洲(Ásia Extrema)》手稿中(1644)明确说:“他(凉庵进士,Doutor Leam)按皇帝的谕旨返回京廷。路上病情加重,进京时未有康复。数月后,在京去世。正巧是万圣节,即阴历九月二十七日,合阳历1630年11月1日。”
对于李之藻的出生年代,学者们则有不同的说法。方豪先生认为是1565年;法国传教士裴化行则主张是1566年;郑诚提出“约1565”;龚缨晏根据《万历二十六年戊戌科进士履历便览》确定是1571年10月13日。考诸史源,“1565年说”或“1566年说”其实是根据1630年逝世日期倒推出来的。鉴于中西文史料的不同记载,目前看来,还无法解决李之藻的出生年代问题。
三、李之藻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的贡献。李之藻在天文、历算、地理学等方面的贡献,早已广为人知,现在几乎每年都可见到这方面的研究论著。但根据西方文献,李之藻还有一项重要的贡献,那就是推动了西方文化知识在中国的合法化。
1610年5月11日,利玛窦在北京去世。负责利玛窦后事的有意大利传教士熊三拔、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熊三拔在用葡萄牙文书写的一份日志手稿中写道:在为利玛窦守灵期间,“有个杭州Juen姓天主教徒,进劝庞迪我神父说,向皇上疏请恤,请求赐地,安葬利玛窦神父。庞迪我神父和李我存凉庵(Doutor Leão Li Ngo Çun)进士共同起草了一题本,然后交熊三拔神父过目。他们认为,还应当索要一座古庙,得到了它,我们不仅拥有了坟地,且获得了设立教堂之处,因此,题本申请赐隙地一块或旧庙一座。5月18日,庞迪我神父以利玛窦神父同伴名义,向天子呈送了题本。凉庵(Doutor Leão)进士时在京廷,曾鼎力相助”。对照中文史料,可以知道,庞迪我和李之藻起草的这份题本,就是著名的《乞收葬骸骨疏文》。庞迪我是西班牙人,李之藻则是明朝的官员,因此,这份题本,虽然以庞迪我、熊三拔的名义上奏,但其执笔者无疑是李之藻。
1601年,利玛窦入居北京,但一直没有正式的身份。《乞收葬骸骨疏文》入奏后,明朝礼部官员认为,利玛窦“虽其自来中土,与外所遣陪臣不同,但久依辇毂,即属吾人”,应当赐地安葬。神宗皇帝批准了这个建议,这样,利玛窦获得了一块墓地。这个事件的意义在于,通过获得钦赐墓地,不仅利玛窦个人的身份合法化了,而且,他所带来的西方文化知识也合法化了。而这一事件的主要推动者,正是李之藻。
最后,讨论一下最初提出这个建议的那位“杭州Juen姓天主教徒”。我认为,这个Juen就是“阮”的音译,此人就是阮泰元。在《帝京景物略》中,提到了“杭州阮泰元”“仁和阮泰元”,由此可知,阮泰元与李之藻是同里。在利玛窦于1603年绘制的《两仪玄览图》上,有署名为“□斯阮泰元”的题跋。对于“斯”前面那个残损难辨的汉字,德礼贤主张是“来”,黄时鉴、龚缨晏及黄一农认为是“耒”,王绵厚和杨雨蕾则认定是“采”。我们认为,应该是“耒”字。“耒斯”,亦作“类斯”。它们是葡萄牙文洗名“Luís”的音译,其古形式写作“Luiz”。龙华民于1602年在韶州刊行的《圣教日课》中有《圣类斯公撒格祝文》。“圣类斯公撒格”的葡萄牙文是“São Luís Gonzaga”。耶稣会士金尼阁撰写的1621年年信同时涉及了徐光启、李之藻和此人:“……其师耒斯(Luiz)均为教徒……”因为有了葡语名字,便可确定是“耒”字,而不是“来”或“采”。
本文所讨论的几份西文文献表明,李之藻这一文化名人,既是浙江的,也是中国的,还是世界的。今天,在“浙学”的研究过程中,应当重视西文文献的搜集整理。此外,随着中外新资料的不断发掘和陆续披露,方豪先生许多已成定论的观点,似乎需要补充,甚至修正了。编写一部更完善的《李之藻传》是“浙学”应该提上日程的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