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金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副书记、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时再次强调:“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是新时代赋予我们的艰巨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在重庆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长江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措施,有效地扼制了长江流域污染物排放增加与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部分区段和支流生态环境出现好转。但是,由于受传统发展方式的影响,长江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长江经济带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大,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总量在全国的占比近43%、37%和43%;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保护不足,湿地、浅滩及河道等遭到人为损害与破坏,部分生态保护区被挤占,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服务功能没有充分显现,部分支流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下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我们在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强化主体功能,优化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主体功能,就是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依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明确发展方向,完善开发和保护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尽快建立长江经济带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城市化地区,要优化空间结构,留足生态空间,确保水土气资源不超载,防止城市病发生。粮食主产区,要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保障农产品绿色健康与供给。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升生态资源质量、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要持续降低人口压力,减少当地居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经济依赖。
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增强长江经济带优质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事关我国重要生态宝库安全,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江经济带建立和形成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调节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的水清地绿天蓝的生态廊道非常重要。通过开展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提升流域国土面积绿色覆盖率,特别是提高沿江地区退耕还林、退埦还湖,人工造林比例,优化长江经济带生态屏障网格体系,提升森林质量与湿地系统功能,增强生态保障能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制度,拓展补偿领域,提高补偿标准,完善补偿方式,保证生态功能区政府、企业和居民专心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严控污染物排放,改善长江经济带环境质量。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安全面临巨大威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污染物排放过大。要实施最严格的污染防控制度,推广“河长制”“湖长制”,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的联防联控体系,显著降低污染物排放基数,全面遏制、根本扭转部分流域、河段、湖泊水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重点实施化工污染、船舶污染以及尾矿库治理工程,增加流域截面水质监测点,实现全流域、全天候实时监控,扩大流域污染物监控范围,确保沿线工业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推进沿线城镇特别是中上游地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大整治,补齐小城镇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构建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清洁生产技术,建立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推动现有产能改造提升、有序转移,提升防范长江经济带环境风险能力。
改进自然资源开发管理,确保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永续利用。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但自然资源无序和过度开发又会破坏生态环境。长江经济带城市发展和水利、矿产开发存在着对水、土、林、矿等自然资源的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现象,破坏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自然资源管理而言,就是要保护优先、永续利用和代际均衡。为此,要强化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利用监管,按照自然资源类型、自然资源空间分布,进行分区分类精准管控。划定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严格落实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实施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自然资源损失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善水、土、林、矿等产权交易市场,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
(本文系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研究”[18VSJ03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