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世勇(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消除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据世界银行统计,从1990年到2013年,全球极端贫困人口从18.5亿人次下降到7.67亿人次,贫困发生率从35%下降到11%,减贫任务依然艰巨。而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至今,减少贫困人口超过7亿,并于2015年提前完成《联合国千年宣言》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工作更是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至2017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超过1000万,累计脱贫6800多万,2014年至2016年每年减贫率分别为14.9%、20.6%、22.2%;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2017年的4%以下,五年总计下降6.5个百分点,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一系列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我国的脱贫攻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主要包括:一是用精准扶贫来消除扶贫脱贫的瞄准偏差,最大程度地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精准扶贫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我国之前粗放式扶贫实践的理论反思,同时又包含重大的理论创新。在方法上,通过提高政府扶持之手的精准度,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扶贫效率损失与政府失灵。在实践中,通过贫困户建档立卡等措施,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进而实现精准脱贫。二是注重顶层设计,最大程度地避免资源碎片化与扶贫资金的漏出。扶贫攻坚重在组织领导,只有强化顶层设计,才能保证扶贫项目、进度、资金、人力调配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扶贫政策与公共资源无偏差地分配给最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体,最终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内在统一。三是深刻把握了多维致贫的客观现实,取得了精准扶贫的实践经验。2012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专门论述扶贫问题,对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先后主持了数次跨省区的扶贫攻坚座谈会,针对致贫的各种具体原因,找准问题、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的扶贫效果。四是注重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志是贫困地区群众自我奋进改变贫困状况的一种精神状态,扶贫必须先扶志。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的贫困人口比重下降到10%以下时,脱贫减贫就会进入较为艰难的阶段。此时,货币等物质资本的扶贫边际效应呈现递减趋势,社会经济增长与财富增长对消灭贫困的涓滴效应逐渐达到临界值,而内因和内力的激发效应比外因帮扶更为有效。
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均收入已超过8000美元,进入到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未来三年,让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是我们必须完成的重大任务。必须看到,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还十分艰巨,进一步完善脱贫机制,探索有效的脱贫模式,形成长效脱贫机制,才能最终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笔者认为,打好脱贫攻坚战要特别重视以下脱贫机制的建设与完善。
首先,必须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当前,我国的深度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县中的2/3位于西部地区。其生存环境相对恶劣,地方财政实力较为薄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相对滞后。东部地区则聚集着我国众多的区域增长极与城市群,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的生产总值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近1/3。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经济发达地区的帮扶作用,形成多层次的扶贫协作模式。
其次,必须借助于市场的力量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创新才是经济增长的持续源泉,许多深度贫困地区由于历史等方面的原因,长期封闭、与世隔绝,缺乏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为此,必须搞好观念引导,深度拓展贫困人口的市场意识与创新意识。扶贫项目的安排要精准,要遵从比较优势并顺应市场规律,发展真正能够让贫困人口持续受益的产业。同时应借助“互联网+”等新模式,将贫困地区的资源转化为资产,将资产转化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性收入。
再次,要重视对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投资。随着我国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服务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数字经济与共享经济深度渗透到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经济发展对人力资本的需求有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要特别重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本投资,由此产生的内生脱贫效应比物质资本的直接投入更为有效。由于企业和贫困家庭对人力资本投入的动力和能力都不足,这就需要社会公共部门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及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最后,兜住农村贫困人口社保底线,激发脱贫活力。当前,我国深度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占相当大的比例。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政策措施做好贫困人口的社保兜底,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等机制,筑牢贫困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