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永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总经济师)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进一步提高,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重大贡献”。这一重大判断,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指明了方向。
新时代我国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国际社会希望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规模已经稳居世界第二。2016年,我国GDP增长6.7%,经济总量达到74.4万亿元,对全球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进出口贸易额位居世界第一,达到世界贸易总额的11.5%。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对世界经济的走势影响较大,经济政策的溢出效应较为明显。
新时代我国国际感召力明显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关于全球治理的提议和方案反应积极。近年来,我国提出了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共建“一带一路”等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
习近平主席2013年10月初在APEC有关会议上发出筹建“亚投行”倡议后,得到了一大批国家和地区的积极回应。截至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数量增加到57个。2015年6月29日,《亚投行协定》正式签署,半年后协定生效,亚投行宣告成立;2016年1月16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正式开张;2017年6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二届理事会年会开幕当天,亚投行又宣布批准3个新意向成员加入,至此成员总数增至80个。如今,亚投行成员已遍布各大洲,同时兼顾了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实现总体上的平衡。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有关国家的积极响应;2016年11月17日,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议,欢迎共建“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2017年3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344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2017年5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行,取得丰硕成果。截至2017年9月,我国已同7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涵盖互联互通、产能、投资、经贸、金融、科技、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合作领域。
我国对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产生了重要推动力。例如,我国与其他四个金砖国家共同发起成立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对完善国际金融体系产生了明显作用。再如,在巴黎气候大会前,中国与美国就应对气候变化达成共识,为巴黎气候大会的成功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巴黎气候大会上,中国代表积极发挥协调作用,推动达成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巴黎气候大会后,针对美国退出巴黎气候变化协定,中国与欧盟国家通力合作,公开表达了对《巴黎协定》的坚定支持,使其有望继续保持生命力。
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的不断提升,我国应顺应时代变化的要求和国际社会的呼声,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更多中国智慧、中国力量,为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