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阳光普照中华大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五位代表的所见所闻所感
光明日报记者 韩业庭 彭景晖 杜羽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党的十八大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点任务,我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10月19日下午3点,十九大新闻中心举行首场集体采访活动,主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朱光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宋鱼水,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命名检察官施净岚,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损伤技术处副处长田雪梅,江苏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5位政法领域党代表接受媒体集体采访。他们结合自身工作,回顾了五年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辉煌历程,畅谈了五年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全面依法治国体现在细节上,体现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返回原籍,没有户口的人可以登记落户,新购买的私家车六年内免年检,这些便民、惠民措施相信大家都深有感触。”田雪梅说,五年来,公安机关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通过深化改革,办成了大量多年来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
司法改革能否构筑起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制度,将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正在高速发展,需要解决的矛盾多,如何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成为司法领域面临的实际问题。”宋鱼水告诉记者,在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法院应当依法立案的案件,当天的立案率达到了90%。与此同时,互联网法院、智慧法院的建设,为百姓提供了更便捷的司法服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朱光远给出了一组数字:2012年以来,江苏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从87.4%提高到95.3%,公众安全感从92.81%提高到95.56%,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也从79%提高到89%。“我们的综合治理工作,一直是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说。
冤假错案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伤疤。防止冤假错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防止错案,我们要有严肃科学的态度,遵循刑事科学的规律。具体说来,我们要用科学说话,铸就科技利剑;要向标准化、规范化要战斗力、权威性,这是防止错案的治本之策。”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法医工作的技术警察,田雪梅指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案人员正确应用鉴定结论的能力和强化办案人员依法办案的意识,都是公安机关防止错案、维护公平正义的必要举措。
律师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律师执业环境的变化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诠释。已经执业31年的薛济民说,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司法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律师的执业环境不断改善,律师的执业权利也得到了良好保障。2015年8月,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如何保障律师的权利和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受到关注;2015年9月,《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出台,对律师各方面的权利进行了保障;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更是对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的发问权、辩论权,包括律师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律师权利得到保障,最终受益的是群众。“2013年,全国还有174个县没有律师。经过几年的努力,我们的律师服务已经覆盖全国。”薛济民介绍说,从2013年至今,全国律师已经为500多万名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为2800多万名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线上的法律服务让普通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公证,“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找到具有专业资格的律师,“我们不光为请不起律师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还开展了法律援助‘名优工程’,让普通百姓也能请得起名律师”。
(光明日报北京10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