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广顺(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海洋强国战略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建设海洋强国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回应了世界对我国海洋发展的关切,解决了当前我国海洋发展面临的诸多重大现实问题。我国海洋事业发展迈入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坚持陆海统筹,提升海洋综合管理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从根本上扭转了重陆轻海、以陆定海的传统观念,破除了陆海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协调了陆地发展与海洋发展的关系,把海洋事务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全局加以安排和部署。通过制定国家海洋战略,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完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整合海上执法力量,初步建立了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了陆海资源的综合开发和陆海经济的一体化发展。
贯彻创新理念,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近5年来,我国加快海洋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海洋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通过丰富海洋经济政策工具箱,增强海洋经济金融调节能力,初步搭建了海洋经济宏观调控体系,海洋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加速转变,总体呈现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优的良好发展态势。
综合有力施策,构建海洋生态文明新格局。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洋管理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原则,秉承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加快实施生态管海。通过健全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重大生态工程,实现了海洋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遏制了海洋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有效保障了海洋生态安全格局。
不断攻坚克难,突破海洋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近5年来,我国加快海洋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力度,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有了长足进步,部分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深水、绿色、安全等高技术和关键领域取得重点突破,在深远海等领域填补调查研究空白,从“深海进入”到“深海探测”,再到“深海开发”,基本满足了我国海洋安全和发展的需要。
统筹维权维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近5年来,我国统筹好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实现了开发海洋和维护海权的有机统一。一方面,通过加强对话磋商、深化互利合作、实施有效管控,有力应对和化解了周边各种海上风险和复杂局面;另一方面,通过实施海洋“走出去”战略,拓展深海大洋和极地发展新空间,加强双多边海洋合作,有效维护了我国海外利益和海洋合法权益。
务实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秉持海上丝绸之路精神,我国积极加强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战略和政策对接,凝聚共识,分享成果,促进共同行动和共同发展。通过发起“蓝色伙伴关系”倡议,推动海上互联互通和产能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开展海洋科技和人文交流,提供海洋公共服务产品,我国承担大国责任,为国际海洋秩序向着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海洋事业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权益维护,聚焦促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