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大家谈】
作者:周长军(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六集《全民守法》用大量实例展示了我国在全面守法方面取得的突出成就。全民守法的实现依赖于复杂的社会互动和心理机制,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发展中大国,可谓难上加难。从专题片中不难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我国已经找到了全面守法难题的破解之道。具体说来,主要包括6个方面。
科学立法,确保法律内容的公平正义。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而法律优良自然是全民守法的必要前提。法律只有体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满足社会各界的合理诉求,人们才会遇事找法、办事循法。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机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制定了民法总则、慈善法等一部部“闪耀着智慧光芒”的法律。
加强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普法是让包括领导干部在内的全社会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基本途径。从1986年至今,我国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0多年。从普法对象的“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到普法主体的“扩展”(从司法行政人员到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和普法形式的“创新”(办案人员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等),再到普法平台的“多元”(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普法的架构日益丰满,技术不断发展,效果也愈加凸显,为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规则、自觉守法、违法可耻的文化氛围奠定了基础。
领导干部模范守法,发挥应有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守法与否,直接影响着公众对法律的信念和态度。如果领导干部不尊法、守法,那么,普通民众也将会轻蔑与无视法律。因此,推进全民守法,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文件对此进行了明确和落实。
推进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加强正当程序建设。在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中,正当的程序能促进相关人员对结果的认同和守法意识的养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纠纷解决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推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改变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遍布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体系;健全社会各领域的利益表达机制、沟通协商机制、矛盾化解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深化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范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确立全民守法的社会根基。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作为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政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对推动全面守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政法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比如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推动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法律公平公正地适用于每一个人,提高政法工作公信力。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为全民守法营造良好环境。社会上层出不穷的失信行为不仅损害了道德生态,而且影响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遵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任务,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激励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促进全民守法精神的培育。
全民守法的实现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而艰巨的努力。只要我们众志成城,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稳步向前推进,就一定能够将全民守法的理想愿景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