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比较全面、真实、系统地呈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司法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这些成果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是我们“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取得的,是我们“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改革的成果来之不易,也是实实在在、已见成效的。
从党的十八大召开至今,不到5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多的司法改革成果,说明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心很大,在司法改革上下足了功夫。
我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时讲到了10个主要问题,其中5个涉及司法改革,比如公益诉讼、司法责任制、立案登记制、员额制改革,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司法领域中真正找到了问题的病灶和要害,并且开出了药方。在推进本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药到病也将除,有些问题已经明显得到解决。这跟以往的司法改革的确有很大区别,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和高度评价。
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例,立案难是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一个疑难杂症,老百姓投诉无门、状告无路,很多案件迟迟立不上案,社会矛盾大量增加。过去,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并没有发挥主渠道作用,关键就是立案环节没有一个好的制度安排。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立案登记制来解决立案难问题。坦白地说,这个方案刚提出来的时候,很多人没有抱太大希望,觉得未必能够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立案难问题。然而,几年的实践下来,事实证明这项改革确实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基本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尤其是在行政诉讼领域,过去“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是最难的3个问题,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特别是行政诉讼法修改中将立案登记制落实在法律中,使得最难的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迎刃而解。
员额制改革也让我印象深刻。员额制改革,就是本着司法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将最优秀的司法力量充实到一线,提高办案质量,特别是保证审判效果的重要举措。当然,这也是维护司法人员基本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法官检察官尊严的重要举措,是“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础。
不可否认,员额制改革效果明显。从统计数字看,各地法院、检察院都按照中央的要求进行了员额制改革,切实把最优秀的司法人员充实到了审判、检察工作一线,确保了审判、检察工作的质量,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自担任北京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以来,我已经参加了6次遴选活动,分6批对北京市的法院检察官进行遴选。在最近的一次面试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这项制度已经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长的,不管是长期从事审判、检察工作的司法工作人员,还是一些已经在行政岗位上发挥作用的领导干部,都非常认真地对待入额这件事情,都坦言很有压力。很多院长、检察长也参加了入额的考核和考试,接受统一标准的检验。对提高从事司法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保证办案质量,这些措施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限于篇幅、时间,还有一些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未能在专题片中充分展现。比如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探索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渐次展开的司法改革举措,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大、更显著的成果,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