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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分别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 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

2017-03-05 05:53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陈菲、施雨岑、李亚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分别在大会秘书处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进一步改进会风、严肃会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会风会纪问题。全国两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不懈改进会风。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制定了改进会风的15项具体措施,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出了改进会风的16条具体办法,以后每年不断改进、完善,取得了良好成效。

  今年全国两会会风会纪工作抓得更紧、更实,力度更大,形成了浓厚氛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制定了20条改进会风的具体措施,在“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进一步简化会场布置、倡导代表发言紧紧围绕大会议题、改进会议文件简报工作、加强对会议驻地管理”等要求基础上,又增加了“加强会风建设、严肃会议纪律,坚决抵制和纠正一切不正之风,不相互拉关系、变相从事商业活动”等内容,要求各工作组、代表团都要制定落实会风会纪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采取前期报措施、中期报情况、后期报总结的“三期”集中报告方式,并实行每日重要会风会纪问题零报告。在各工作组、代表团设立兼职会风会纪监督员,要求监督员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有效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实事求是地查摆可能涉及会风会纪的问题,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制定的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措施包括认真履职尽责、简化接待方式、规范会场安排、改进文风会风、严肃会议纪律、严守廉洁纪律、禁止商业活动等7个方面。在相关各组和各驻地办事组设立会风会纪监督员,负责督促与会人员认真遵守大会纪律,发现违反会风会纪的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提醒纠正。

  《光明日报》( 2017年03月05日 03版)

[责任编辑:徐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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