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教育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界定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内容范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并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 很显然,网络投票是把双刃剑,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但更不能对其放任自流。相关通知的下发,首先让我们看到了教育部门对网络评选活动的高度重视。越早地介入,才能越早地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还网络空间一片净土。
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部分地方和学校将网络人气投票作为开展各类评先选优活动的重要手段,广泛动员广大师生和家长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拉票投票。类似活动在少数地方和高校呈现泛滥趋势。
事实上,关于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存在的问题,新闻中早有报道。比如,2015年10月,江苏某县教育局通知,要求当地中小学生为县纪委参与评奖的微电影投票,并称纪委将“对各单位投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为搞定一个评选就可以公然滥用职权,其背后折射出的畸形权力观和政绩观实在令人折舌。
其实,网络投票问题层出不穷,不仅表现在教育领域,各行各业都或多或少有涉及。日前有网友反映,在评选“深圳最美政法干警”的活动中,深圳一所学校强制老师选投所属区内的一位候选人,并与老师绩效考核挂钩。尽管校方及相关部门都否认了强制投票的做法,但他们也表示做了一些“发动”的工作。
被指强制投票的QQ群截图
网络投票现状
领导参加竞选需要投票、亲戚唱歌晋级需要投票、同事闺蜜选美需要投票、邻居宠物比萌也需要投票,面对铺天盖地滚滚而来的各种评比、选举投票活动,广大网友遭遇“被拉票”是意料之中的事。
岁末年初,正是各路网络投票活动大展身手的好时节。甭管是部门评选还是企业盘点,是商业还是公益,是任性还是理智,总之一言不合就投票,管它三七二十一,有人气和影响力就行。
“不投票咱们还是好朋友”。这看似玩笑的一句话却道出了广大网友对网络投票的心声。
图片来自网络
“网络投票”的“网红”潜力
360搜索基于网民搜索热度分析,发布了2016年度闹心榜,位列第四的就是:给我孩子投个票。
面对排位第一的“你胖了”,有网友表示:要是接受一句我胖了就可以不用投票,请给我来上十句。
网络投票需降温
网络投票初衷是最大限度汇聚民意,促进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落到如今这般让人“嫌弃”的地步,公平公正都保证不了,还谈什么汇聚民意呢?实在是让人痛心!
对广大网友来说,很多投票活动是不需要了解评选内容的,因为是出于人情投票,所以没有备选项,只有必选项。这样迫不得已的投票,参与人是根本不关心最终结果的,更别提对结果的认同与信任了。
然而,网络投票在饱受质疑、形象不佳的今天,却始终能裹挟大量参与者,聚集满满的人气,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现象。
完善网络评选投票,我们能做什么?
社会进入网络时代,通过网络评选各类先进,不失为与时俱进的选择。虽然,网络评选投票是把双刃剑,但也不能因噎废食。
要想用好网络投票,发挥其优势,首先,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尽早介入,尽快对网络投票行业进行调研,制定行业标准或规范,同时明确各方监管职责,铲除各类行业乱象。
其次,就目前网络投票现状来看,不但教育部门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其他行业也一样,对任何评先评优活动,都要坚持“不唯票、只唯实”,综合运用材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不要让投票拉票活动泛滥成灾。
做好了这些,也许不能根治网络投票的乱象,但至少能够让这一活动更好地彰显民意,体现公平,让网络投票有更长久的生命力,毕竟我们都希望自己投出的每一票有分量,有意义,被信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