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 天下事
正在阅读: 聊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
首页> 光明日报 > 正文

聊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19-07-17 04:30

调查问题加载中,请稍候。
若长时间无响应,请刷新本页面

  【你问我答】

聊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

  #光明智库你来问#【聊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你家有3岁以下宝宝吗?上班忙,无暇看孩子;照护机构水平参差不齐,不放心;产假结束重新上岗,遭“冷遇”……面对照护宝宝这份“甜蜜的负担”,我们该怎么办?写下你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处处长杨若锋@思索的泓为你解惑。

  @向小园s:婴幼儿照护的高端需求市场在我们国家大不大?如果开发这方面的服务品牌,能有什么政策支持吗?

  @思索的泓:市场前景非常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家长更愿意把孩子放在专业、品牌的照料机构中。在托育服务发展上,最近政府出了很多政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税收、土地政策方面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爱吃鸡米花的釜山首席:年轻妈妈重新回到岗位,遭遇了职场冷遇,国家在相关方面有没有相应制度安排呢?

  @思索的泓:这是政策不允许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护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方式和措施,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

  @机智的壹:市场上的幼托机构还挺多,但要不价格太高,要不质量太差,怎么办?

  @思索的泓:目前市场上的此类机构服务水平不一,良莠难辨。国家加强了对托育服务的管理,明确卫生健康部门为行业管理的牵头部门。近期,国家卫健委组织起草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围绕托育服务的安全和健康,提出了系列举措。

  (项目团队: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王斯敏、蒋新军、王佳、覃庆卫)

  《光明日报》( 2019年07月17日 07版)

[ 责编:孔繁鑫 ]
阅读剩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