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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18-11-22 03:04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评论员

  在11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中外记者见面会上,4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刘永好、南存辉、雷军和周海江围绕“改革开放与民营经济发展”主题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坦诚回应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同时也传递出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接续奋斗的决心。

  作为建设者、见证者,民营企业家对改革开放的意义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合理性、优越性有着独到的见解。针对不久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他们都着重表示“信心比黄金重要”这一观点。如周海红认为,“原来是各种困难叠加效应产生的信心问题,现在由于开了座谈会,各个部委和地方的政策是政策机遇的叠加,这也给我们提供了广阔前景。”应当说,改革开放四十年,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取得的骄人成绩,正是来源于党和国家的坚定支持,来源于对民营经济的成长和中国发展的方向高度统一的认识。这份信心,应当继续坚持。

  支持民营经济符合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要努力为人民创造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舒适的居住条件……这一切,都离不开民营经济的贡献。当前,民营经济具有的“五六七八九”特征,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如此,通过鼓励、引导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和发展,这也是未来我国建设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路径。

  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可以共同壮大发展。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取决于该国的社会生产力状况,不能秉持绝对对立和零和博弈思维来看待两者。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需求方面具有优势,也在实现产业跨越式发展中有着决定性作用,而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可以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通过优势互补,为我国经济长期均衡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生态环境”,共同“把饼做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这些都是前进中必然遇到的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我们必须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未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落实公平竞争、普惠制度的各种规定和政策,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原则,继续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光明日报》( 2018年11月22日 02版)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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