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九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光明日报评论员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可以说,十九大报告为未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线。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高度,并提出“美丽中国”概念,之后,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家公园体制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面节约资源有效推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下降,一系列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
当前,随着中国人民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生态环境的要求也必然不断增长,而生态文明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以及全球气候变化对人类的影响加剧,更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4项改革措施。这些具体改革举措旨在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旨在从最棘手、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入手,实施专项行动;旨在建立配套政策法规,改革组织架构,是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规律的重要举措,必须全心全意、不折不扣地贯彻好、落实好、践行好。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高度重视,表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将迎来新的战略机遇。十九大报告提出到二〇三五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的愿景,更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出了艰巨的任务和挑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让我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不懈努力。